长生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你公司《长生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请示》(长生人寿〔2010〕64号)收悉。经审查,批准你公司将章程2.2.2条修改为“合资公司的法定地址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00号8楼08T70室”。请你公司依照有关规定办理变更事宜。 此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一○年六月十日
长生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你公司《长生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请示》(长生人寿〔2010〕64号)收悉。经审查,批准你公司将章程2.2.2条修改为“合资公司的法定地址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00号8楼08T70室”。请你公司依照有关规定办理变更事宜。 此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