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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关于废止《市、县级有线广播电视网设计规范》行业工程建设标准(GY5063-1998)的通知


【颁发部门】 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

【发文字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广播影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广播电视局: 根据广电行业工程建设标准复审专家委员会的建议,由于《城市有线广播电视网络设计规范》(GY5075-2005)的内容已经涵盖了《市、县级有线广播电视网设计规范》(GY5063-1998),现决定对《市、县级有线广播电视网设计规范》行业工程建设标准(GY5063-1998)予以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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