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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农业委员会关于全面做好场县共建工作的通知


【颁发部门】 黑龙江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黑农委函[2010]252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各市(地)、县(市、区)农委: 为贯彻落实省委吉炳轩书记关于场县共建工作的指示精神,探索场县共建的新形式和新途径,提升共建水平,扩大共建成果,加快推进现代化大农业,促进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按照省农委党组的具体要求,全委干部下基层“抓三农、促发展”工作组在做好“夏季行动”的基础上,把中心快速转移到推进场县共建工作上来,全面督导场县共建工作,请各市(地)、县(市、区)农委认真抓好工作落实。 附件:全省场县共建工作督导方案

黑龙江省农业委员会 二○一○年六月二十一日
附件: 全省场县共建工作督导方案 为全面落实全省小城镇建设现场工作会议精神,探索场县共建的新形式和新途径,提升共建水平,扩大共建成果,加快推进现代化大农业,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全委干部下基层“抓三农、促发展”工作组要把阶段性工作中心快速转移到推进场县共建工作上来。特制定本督导方案。 (一)指导思想 督导工作以全省小城镇建设现场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全面了解场县共建工作情况,总结经验,树立典型,查找问题,研究探索共建的新途径和新举措,努力把全省场县共建工作提升到更高层次和水平。 (二)主要任务 围绕现代化大农业、新农村建设、城乡一体化和促进农业农村发展机制合作共建四项重点内容,开展督导工作。具体抓好五项工作: 一是了解情况。逐市、县了解贯彻落实省委吉炳轩书记、省政府栗战书省长关于场县共建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情况,包括组织领导、规划编制、目标制定、任务分解、出台政策及与农垦对接等情况。 二是调查研究。一方面,调查各地场县共建的基本情况,重点摸清各市县、乡村毗邻农垦分局、农场及县市乡村适合、需要、能够共建的耕地面积等情况;前一阶段场县共建的层次、领域、形式、取得成效等情况;目前场县代耕(利用农垦机械整地、播种、育苗、田管、收获)、租赁(农垦租种农村土地)、共建发展农机合作组织情况,包括群众组织、价格议定、作业费收缴及场县双方资金投入、利益分配等。另一方面,开展建立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制度调研,探索建立新机制。 三是总结经验。总结各地前期场县共建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发现剖析典型,用以指导面上工作开展。 四是分析问题。深入分析各地场县共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帮助基层协调解决问题或探求解决的办法。 五是提出建议。在深入调研、剖析问题的基础上,结合各地实际,有针对性提出下步场县共建的建议和措施。 (三)工作要求 1、各工作组督导工作从2010年6月21日开始,第一段工作到6月底结束。 2、各工作组保持原有工作分工不变,由主要领导带队,抽调精干人员,深入所包扶的市县开展督导工作。 3、各工作组要轻车简从,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保持良好工作作风和形象。 4、各工作组6月底前形成专门督导工作汇报材料。 附件:1、全省场县共建工作情况调查表(一) 2、全省场县共建工作情况调查表(二) 全省场县共建工作情况调查表(一) 市(地): 毗邻的农垦分局(个) 所辖县(市)毗邻的农场(个) 毗邻农场的乡镇、村 共建开展情况 乡镇 村 农机共建 农业科技共建 人才共建 生产社会化服务共建 农业产业化共建 数量(个) 耕地面积(万亩) 数量(个) 耕地面积(万亩) 共建农机作业合作社数量 共建农机作业合作社数投资额(万元) 农垦部分代耕作业面积(万亩) 全程代耕作业面积(万亩) 农场租种农村耕地面积(万亩) 共建科技园区数量 共建科技园区面积(万亩) 农垦农业生产新技术覆盖农村的面积(万亩) 互派干部的时间 互派干部的人数 农垦良种供应农村数量(吨) 农垦农业保险覆盖农村耕地(万亩) 农垦 飞机 航化 作业 (万 亩) 共建龙头企业数量 带动农村种植基地面积 共建采取的形式(兼并、改造等) 龙头企业与基地利益联结的方式 备注:1、数字截止到2009年末;2、部分代耕为整地、播种或收获等一个或几个环节;3、全程代耕为整地、播种、田管、收获等环节全部为农垦机械作业,产品归农民所有。4、此表以县为单位填报并汇总,填不下可续表。 全省场县共建工作情况调查表(二) 该县辖乡镇数(个) 所辖乡镇与农场共建医院(所) 所辖乡镇与农场共建通乡通村公路(公里) 所辖乡镇与农场共建学校(所) 所辖乡镇与农场共建饮水安全工程(处) 所辖乡镇与农场共建清洁能源工程(处) 所辖乡镇与农场共建供排水工程(公里) 所辖乡镇与农场共建供热工程(公里) 所辖乡镇与农场共建广播电视工程(处) 农场与地方共处一地的地方小城镇名称及农场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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