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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同意浙江省《岩土工程勘察规范》地方标准备案的函


【颁发部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发文字号】 建标标备[2010]85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你厅《关于申报浙江省地方标准<岩土工程勘察规范>备案的函》([2010]函设字279号)收悉。经研究,同意该标准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备案,其备案号为:J11637-2010。 该项标准的备案公告,将刊登在近期出版的《工程建设标准化》刊物上。

二〇一〇年六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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