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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周文秱基金行业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批复


【颁发部门】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字号】 证监许可[2010]50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 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拟任副总经理兼首席投资官周文秱先生的任职申请报告 》(浦银安盛司发[2009]第163 号)及相关文件收悉。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行业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3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你公司周文秱(美国护照号:460557576)的基金行业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 二、我会对周文秱任你公司副总经理无异议。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〇一〇年一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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