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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做好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第一批重点研究室建设项目2009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颁发部门】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发文字号】 国中医药科函[2010]4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中医药管理局,局各直属单位,北京中医药大学,中日友好医院,北京大学医学部,中国医学科学院药用植物研究所: 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研究室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中“重点研究室依托单位每年向省级中医药行政管理部门报送项目建设情况的书面材料,省级中医药行政管理部门要组织进行年度考核,并将考核情况书面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备案”等有关规定,为了做好我局第一批重点研究室建设项目2009年度考核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重点研究室建设项目的年度考核工作由各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局各直属单位负责组织。 二、请各重点研究室依托单位按照本地区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局各直属单位的统一安排,参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研究室建设项目年度总结报告(提纲)》(见附件1)认真做好总结工作。 三、重点研究室建设项目年度考核可采取会议审查、汇报答辩和实地考察等方式进行,考核时可邀请我局重点研究室咨询专家委员会联络专家和相关领域专家,对启动以来的各项进展、阶段性成果和预期目标进行重点考核(考核要求见附件2),同时完成年度考核专家意见表(见附件3)。 四、请各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局各直属单位于2010年2月10日(周三)前完成本地区(单位)重点研究室建设项目年度考核工作,并将《重点研究室建设项目年度总结报告》与《重点研究室年度考核专家意见表》纸质材料(一式3份)审核盖章后统一寄送到我局科技司。电子材料请从我局科技管理系统填报,具体要求另文通知。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科技司中医科技处 胡芳王思成 联系电话:010-65914971 联系地址:北京市白家庄东里13号楼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科技司(邮编:100026) 附件: 1、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研究室建设项目2009年度总结报告(提纲) 2、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研究室建设项目2009年度考核要求 3、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研究室建设项目2009年度考核专家意见表

二○一○年一月八日
附件1: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研究室建设项目 2009年度总结报告(提纲) 研究室名称 依托单位 研究室主任 联系电话 一、研究室建设启动以来的各项进展和阶段性成果。 1、梳理明确在本研究室重点研究方向上相关国内外进展情况、存在的问题和发展方向,并形成报告。 2、研究进展和成果。重点介绍研究室已开展的研究工作、取得的进展、初步解决的问题和阶段性成果。 3、队伍建设和人才培养。包括研究室主任、学术带头人的发展计划与实施,研究人才培养计划的具体制定与开展,学术委员会的组建与运行等。 4、体制建设。包括研究室的组织机构、运行机制、规章制度和相关保障措施的具体制定与实施等。 5、基础条件建设。重点说明办公、科研业务用房设置,专用仪器设备购置、关键技术引进和实验室建设等情况。 6、经费到位及使用。重点介绍省内和研究室依托单位的配套经费及相关政策支持等情况。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和预期成果。 研究室2010年的研究和建设计划,经费投入安排,预期取得的年度成果形式和应用范围等。 三、研究室建设中遇到的问题及解决的办法。 四、研究室依托单位年度考核意见(单位盖章)。 五、相关附件。包括研究室的立项课题、取得的成果、研究室规章制度细则等。 附件2: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研究室建设项目 2009年度考核要求 1、研究室建设项目按照我局文件要求启动建设,总体进展良好。 2、及时了解掌握相关国内外领域研究发展情况,明确待解决的关键问题。 3、研究方案制定合理,研究工作逐步开展,并取得阶段性成果。 4、队伍建设和人才培养计划符合研究室的建设要求。研究室主任和各研究方向学术带头人有明确的发展目标,人才培养计划详实可行,学术委员会运行正常。 5、研究室体制健全,运行机制、规章制度和保障措施落实到位。 6、基础条件建设能够满足科学研究和人才培养计划的需要。 7、配套经费落实到位,使用合理,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和依托单位能够提供有效的政策支持。 8、2010年度工作计划合理可行,年度预期成果能够逐步解决研究室主要研究方向中提出的实际问题。 附件3: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研究室建设项目2009年度考核 专家意见表 研究室名称 建设单位 研究室主任 专家意见:(注:重点说明:1、研究室建设和研究进展2、存在的问题3、专家建议) 年度考核结果:□ 实施情况良好,阶段成果明确,继续建设。 □ 计划任务有调整,具体可行,继续建设。 □ 建设进展较缓,预期成果可行性差,需加快进度并进行整改。 □ 未按计划启动执行,实施难度大,建议中止。 □ 其它 专家组长(签字): 省 年 月日 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意见: (盖章)年 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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