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地)、县(市)物价局,省垦区物价局: 现将《黑龙江省物价监督管理局二O一O年价格调查研究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
二O一O年一月二十八日
黑龙江省物价监督管理局二O一O年价格调查研究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全省物价工作会议精神,充分发挥调查研究工作职能,更好地为我省价格工作和社会经济发展服务,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2010年价格调查研究工作,要以落实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全省物价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强基础、调结构、提效益、惠民生、促和谐的原则,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按照深化价格改革,强化价格监管,优化价格服务,努力保持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努力创建优良价格环境的具体要求,有重点地开展调查研究,为经济和社会发展大局、为价格工作服务。
二、调研重点
2010年要对党和政府关注、社会期盼、群众关心的重点、热点、难点价格问题,围绕价格中心工作,从以下几个方面,重点开展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的调查研究:
(一)围绕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八大经济区”和“十大工程”战略,在价格工作上如何发挥价格政策的导向、调节、保障和支持作用,为这一战略举措服务。
(二)围绕党委、政府领导关心的问题,注重从政府主导下的市场经济的角度,研究在价格监管与服务方面,如何坚持服务发展、服务改革、服务稳定、服务民生,充分发挥价格杠杆对经济的调节作用。如何站在市长、省长的角度研究市场制度、市场体系,使市场价格行为更加规范、有序。
(三)面对价格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问题,深入研究政府价格职能的定位问题,如何通过加强系统性研究、结构性分析、全局性考量、综合性平衡的思维方法,提高政府定价的科学性和社会认可度;如何进一步提高价格执法和价格服务水平;如何通过丰富形式、完善方法、健全机制等方式提高价格宣传效果。
(四)围绕振兴和发展龙江经济,从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的角度,研究如何在价格服务进大项目上,做好价格扶持、政策公示、程序简化等工作,充分发挥以价格服务支持大项目建设,以大项目建设带动经济大发展的作用。
(五)围绕整顿和规范市场价格秩序,深入研究规范市场价格秩序的制度建设。如何从制度建设和法制建设上有效制止不正当价格行为及各种乱收费行为;如何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加强市场价格价格监管;如何建立和完善价格的社会监督网络;如何深入搞好涉企收费专项检查。
(六)围绕解决民生问题,深入研究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在价格改革和具体价格政策上如何维护群众利益和社会和谐稳定;如何在群众关心的医疗、教育、住房、就业等热点民生问题切实发挥职能作用。
(七)围绕“三农”问题,深入探索如何建立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的长效管理机制,切实治理农村乱收费,减轻农民负担;围绕增加农民收入,保障粮食安全,研究如何制定相关价格政策和加强价格信息服务,开展成本效益分析,引导农业结构调整,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八)围绕重大课题开展研究。今年省局重点开展粮食价格政策研究和市场价格调控与监管政策研究两项课题。各地请结合实际,适时安排调研重点。
三、方式方法
做好2010年的价格调查研究工作要采取多种方式方法。一是要上下结合。充分发挥全省物价系统的整体优势,上下联动,把调研题目作深作细。二是要内外结合。既要“走出去”,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全面了解经济及价格运行中的实际情况,组织去外地考察、学习借鉴各方面的成功经验,又要“请进来”,邀请有关专家学者共同参与一些重大课题的研究。三是要虚实结合。把理论问题与实际问题密切结合起来,用理论指导实践,用实践检验理论。在具体方法上要深入实际,通过开调查会、研讨会、实地调查、典型调查、专题调查、网络调查、统计分析等多种方法,从多个角度进行分析研究,提出具有可行性、操作性的对策建议。
四、几点要求
(一)解放思想,联系实际,求真务实。价格调研工作立足于“实”、立足于“用”,提高调研成果的转化率,解决本地存在的实际问题。
(二)深入基层,深入实际,靠前研究,力争对所调查的问题抓得紧,原因分析透,提出的对策切实可行,操作性强,充分发挥调查研究在价格决策中的参谋作用。
(三)加强领导,纳入日程,各市县区价格部门主要负责同志都要至少确定一两个调研课题,并形成调研成果。要指定专门科(处)室,设专人抓,同时对选定的价格调研题目要做到“四落实”(即落实牵头领导,落实调研成果撰写人,落实完成时间,落实保证措施)。
(四)全省物价系统的价格调研工作在省物价监督管理局物价研究所的指导下进行。省物价研究所在下半年将组织地市开展对口调研工作的学习交流。
(五)调研成果要以行署、市为单位,于2010年11月底前按照申报参评指标(见附件)报省物价研究所和指导处、调控处。省物价研究所将在2010年第三季度,对全省价格调研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检查督导,并于年底前对全省优秀价格调研成果进行评审。
附:黑龙江省物价系统2010年价格调研成果向省申报参评指标分配表
附:
黑龙江省物价系统2010年价格调研成果
向省申报参评指标分配表
序号
单 位 名 称
向省申报参评数
1
哈尔滨市物价局
30
2
齐齐哈尔市物价局
20
3
牡丹江市物价局
20
4
佳木斯市物价局
20
5
大庆市物价局
15
6
鸡西市物价局
15
7
绥化市物价局
15
8
黑河市物价局
10
9
伊春市物价局
10
10
鹤岗市物价局
10
11
七台河市物价局
10
12
双鸭山市物价局
10
13
大兴安岭行署物价局
10
14
省垦区物价局
10
15
省局机关各处室及协会
15
合计
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