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建设交通委): 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市场不良行为信息上报工作的通知》(建办市函[2002]560号)的要求,现将2009年第四季度全国建筑市场不良行为信息上报情况通报如下: 一、建筑市场不良行为信息报送情况 2009年第四季度,各地共上报信息76条,其中涉及建设单位30条、施工单位40条、监理单位5条、检测单位1条。经审查符合行政处罚规定且公开发布的信息68条。上报情况较好的是:广东、湖南、广西、海南、北京、天津、福建、浙江等地。 二、建筑市场不良行为信息报送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部分地区由于机构调整或人员变更等因素导致工作责任人仍未落实、信息上报工作不能正常开展。 2、部分地区上报信息时不严格按照不良行为标准及处罚依据填写,存在实际处罚内容与法律依据条文不符的情况。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请各地继续加大建筑市场不良行为信息上报工作力度,严格按照《建筑市场诚信行为信息管理办法》规定,及时、准确、全面上报不良行为信息。没有落实工作责任制的地区要尽快落实、上报工作责任人员。 附件:2009年第四季度全国建筑市场不良行为信息统计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
二〇一〇年一月五日
附件:
2009年第4季度全国建筑市场不良行为记录统计表(截止12月31日)
序号
行政区划
企业类型
合计
其中
已发布
其中
未发布
建设
(A1)
勘察
(B1)
设计
(C1)
施工
(D1)
监理
(E1)
招标代理(F1)
造价咨询(G1)
检测
(H1)
施工图审查
(I1)
1
北京市
4
4
0
4
2
天津市
2
2
4
2
2
3
河北省
4
山西省
5
内蒙古自治区
6
辽宁省
7
吉林省
8
黑龙江省
9
上海市
10
江苏省
11
浙江省
2
2
2
0
12
安徽省
13
福建省
4
4
4
0
14
江西省
15
山东省
16
河南省
17
湖北省
18
湖南省
1
7
2
10
10
0
19
广东省
29
8
1
1
39
37
2
20
广西壮族自治区
7
7
7
0
21
海南省
6
6
6
0
22
重庆市
23
四川省
24
贵州省
25
云南省
26
西藏自治区
27
陕西省
28
甘肃省
29
青海省
30
宁夏回族自治区
31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32
合计
30
40
5
1
76
68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