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邦网—法律法规查看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陕西电子四O九医院外科综合楼建设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颁发部门】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文字号】 陕发改社会[2010]95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你厅《关于陕西电子四零九医院“5.12”地震灾后重建的报告》(陕工信函[2009]366号)收悉。为进一步加强卫生设施灾后重建,改善电子四零九医院治疗及医技科研条件,经研究,同意建设陕西电子四零九医院外科综合大楼项目。现将该项目建议书批复如下: 一、建设地址 宝鸡市陕西电子四零九医院现址。 二、建设内容及规模 新建外科综合大楼,建筑面积21400平方米,设置病床430张。其中:门诊、医技业务用房7000平方米,住院业务用房11800平方米,其他辅助用房2600平方米。 三、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5000万元。建设资金由陕西电子四零九医院自筹解决。

二○一○年一月二十八日

相关阅读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