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2010年中央1号文件精神,大力推进热作标准化生产进程和热作产业发展方式转变,我部决定组织开展热作标准化生产示范园创建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示范园创建的总体思路和主要任务 (一)总体思路 按照中央关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总体布局、突出优势、稳步推进的原则,通过整合项目、集成技术、集中投入,创建一批品种优良、技术先进、制度健全、管理规范、优质高效的热作标准化生产示范园。以示范园为载体,通过发挥其示范带动作用,加快推进热作标准化生产进程和热作产业发展方式转变,促进热作产业增效、热区农民增收。 (二)主要任务 2010年在热作产业优势区域内创建一批包括天然橡胶、木薯、香蕉、荔枝、龙眼、芒果、咖啡、澳洲坚果和其它具有区域特色的热带作物标准化生产示范园,示范园核心区建设面积20万亩以上,示范带动200万亩以上,辐射区2000万亩以上。示范园的主要任务是: 1.推广优良品种。示范推广我部发布的7种主要热作43个主导品种和一批名特优新稀热作优良品种,推动品种更新换代,发挥优良品种在提高热作产品品质、单产方面的基础性作用。 2.集成应用先进实用技术。结合当地资源优势和生产实际,在促花保果、病虫害防治、田间管理、采后保鲜处理等环节集成应用一批先进实用技术,提高科技成果转化率和科技进步贡献率,促进热作产业增效。 3.实施标准化生产规范管理。以我部发布的热作标准化生产技术规范为基础,制定适合当地生产实际的标准化生产技术规程,建立健全投入品管理、生产档案、产品检测、市场营销等制度,探索建立热作产品质量追溯制度,保障关键生产环节和重大生产技术措施标准明确、操作规范,将标准化生产贯穿于生产全过程。 4.发挥示范带动作用。通过田间课堂、专家讲座、技术培训、印发资料等形式,运用示范园创建经验和成果,帮助周边农民解决生产中的实际问题,充分发挥良好的示范带动作用。 二、组织好示范园项目申报立项 (一)示范园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区位条件。示范园应位于热作优势区域布局规划内的主产区,交通便利、基础设施良好。 2.规模条件。天然橡胶标准化生产示范园连片规模5000亩以上;香蕉、荔枝、龙眼、芒果、木薯、菠萝、咖啡、澳洲坚果标准化生产示范园连片规模1000亩以上;其它热作标准化生产示范园连片规模200亩以上。 3.单位条件。承担创建任务的生产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示范园拥有5年以上合法土地使用权;有2名以上中级职称(含中级)以上科技人员和一定数量的生产技术人员队伍;配备有种苗和产品质量检验专职人员;其产品获得无公害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商标之一或GAP认证、地理标志登记;具备较先进的生产水平和一定的标准化生产基础;有创建积极性和带动示范能力。同等条件下,我部南亚热带作物名优基地和产业升级示范基地优先立项。 (二)组织申报。各省(区、市)农业主管部门(农垦、热作,下同)组织本部门示范园创建申报工作。申报承担示范园创建的单位认真填写《2010年热作标准化生产示范园申报书》(见附件),报送各省(区、市)农业主管部门初审。各省(区、市)农业主管部门将初审合格的申报单位名单和加盖公章后的申报书(一式两份)于4月上旬报送我部农垦局(农业部发展南亚热带作物办公室),同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nkjrzch@agri.gov.cn。 项目采取限额申报,各省(区、市)农业主管部门同一作物示范园申报数不超过5个。 (三)审核立项。我部于4月中旬组织专家组对初审合格的示范园进行评审,形成评审意见。经我部农垦局(农业部发展南亚热带作物办公室)审核通过后,予以立项。 三、切实加强对示范园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 (一)强化组织领导。我部成立热作标准化生产示范园创建领导小组和专家组,具体工作由农垦局(农业部发展南亚热带作物办公室)牵头,负责示范园创建工作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考核评估和技术指导。各省(区、市)成立省级热作标准化生产示范园创建领导小组和专家组,根据统一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相关单位组织开展创建工作。承担示范园创建的生产单位成立实施小组,确保示范园创建各项工作扎实推进,取得实效。 (二)加强工作指导。我部热作专家组、省级农业部门专家组及各示范县专家组分级开展工作指导。按照标准化生产技术规程总体要求,抓好培训工作,指导示范园实施标准化生产管理。加强协调,调动科研单位、推广部门、创建单位、农户等多方面的积极性,突出重点,分工合作,形成合力,共同做好示范园创建工作。 (三)强化政策支持。我部将整合有关项目支持示范园创建工作。各级农业部门要积极争取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支持,加大田间基础设施和采后商品化处理、贮运保鲜等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不断改善示范园生产条件,加强对示范园生产、技术人员的标准化生产培训,确保示范园创建工作取得实效。 (四)搞好总结验收。各级主管部门要加强示范园创建工作督导,确保创建工作扎实推进。及时总结、交流和推广示范园创建的先进经验。加强项目资金监管力度,确保专项资金安全、有效使用。适时组织检查验收,及时公布验收结果,为下一年度进一步推进示范园建设提供依据。 附件:《2010年热作标准化生产示范园申报书》 联系 人:彭艳 联系电话:010-59192628(兼传真) 电子邮箱:nkjrzch@agri.gov.cn 联系地址:北京农展馆南里11号(100125) 附件: 2010年热作标准化生产示范园申报书 示范园名称: 申报单位: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联系人: 电子邮箱: 主管单位: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联系人: 填制日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制 二〇一〇年三月 填写说明 1.示范园名称为“县名+乡(镇)名+作物名+标准化生产示范园”或“县名+单位简称+作物名+标准化生产示范园”。 2.详细填写项目单位的联系方式和基本信息,以便于通讯。 3.2009年项目执行进展及下一步进度安排:新建项目不填写。 4.项目提出的必要性和依据:申请续建的项目不需填写。 5.项目目标与效益分析:项目目标应包括示范作物产量(技术)指标、示范带动面积、培训人次、质量安全水平等;效益分析应包括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6.项目单位基本情况:按照热作标准化生产示范园创建通知要求的基本条件详细填写。 7.申请资金经济分类明细:不能调整经济分类科目;请参照表下方的指标说明填写。 8.申请资金经济分类汇总表:说明支出标准和测算依据。 一、2009年项目执行进展及下一步进度安排 二、2010年项目任务计划 (一)项目提出的必要性和依据 (二)项目目标与预期效益 (三)项目内容和规模 (四)进度安排 三、项目参加单位和人员 (一)项目单位基本情况 (二)项目参加单位及分工 单位 名称 分工 申报单位 其他主要参加单位 (三)项目人员分工 姓 名 性别 年龄 工作单位 职务/职称 联系方式 项目任务分工 四、申请资金预算安排 (一)项目参加单位经费分配表 单位名称 经费分配(万元) 支出内容 (二)申请资金经济分类明细 项目单位财务专用章: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金额合计 印刷费 咨询费 水费 电费 邮电费 交通费 差旅费 维修(护)费 租赁费 会议费 培训费 专用材料费 劳务费 委托业务费 其他商品和服务费 指标说明:1.印刷费:项目实施有关报告、材料、手册等的印刷支出。2.咨询费:为项目实施而开展的专家咨询所需要的支出。3.水费: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4.电费:电费支出。5.邮电费:项目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网络通讯费等。6.交通费:各类交通工具的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7.差旅费:指项目承担人员出差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等。8.维护费:固定资产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9.租赁费:项目实施所必须租赁的办公用房、宿舍、试验用地、小型仪器及设备等发生的费用。10.会议费:项目实施所召开会议的房租费、伙食补助费以及会议文件资料印刷费、会议场地租用费等。11.培训费:指举办培训班的各项费用支出。12.专用材料费:反映项目单位购买日常专用材料的支出。具体包括药品及医疗耗材、农用材料、兽医用品、实验室用品、专用工具和仪器。13.劳务费:反映支付给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翻译费、评审费等。14.委托业务费:反映因委托外单位办理业务而支付的委托业务费。15.其它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指为促进项目实施、增进项目的影响力以及与社会的沟通所必需的宣传费用,项目实施中无法预知的费用支出。 (三)申请资金经济分类汇总 项目单位财务专用章: 经济 分类 汇总 经济分类科目 金额(万元) 支出内容、数量及测算依据 印刷费 咨询费 水费 电费 邮电费 交通费 差旅费 维修(护)费 租赁费 会议费 培训费 专用材料费 劳务费 委托业务费 其他商品和服务费 项目 单位 账户 收款单位:(本单位在银行类金融机构所开户头的全称) 开户银行:××银行××省××市××县(区)分行(支行)××营业部(分理处)或××省××市××县(区)××乡(镇)农村信用社 账号: 五、申报意见表 项目单位 意见 本单位对以上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特申请立项。 负责人签名: (单位公章) 年月日 主管单位 意见 负责人签名: (单位公章) 年月日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