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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旅游局公告2010年1号--关于旅行社质量保证金存储业务情况公告


【颁发部门】 国家旅游局

【发文字号】 国家旅游局公告2010年1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失效


关于旅行社质量保证金存储业务情况公告 依据国务院《旅行社条例》和我局《旅行社质量保证金存取管理办法》,我局指定的中国银行、中信银行、交通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招商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光大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民生银行、中国工商银行等11家旅行社质量保证金存储银行,截至2010年4月30日,开展旅行社质量保证金存储业务情况公告如下(中国工商银行未通报,故不含): 10家指定银行存储业务覆盖全国(不含港澳台地区),共有旅行社质量保证金专户11499家,存储金额合计人民币13.17亿元;中国光大银行为17家旅行社提供质量保证金担保340万元,中国银行为9家旅行社提供质量保证金担保275万元,中国农业银行为6家旅行社提供质量保证金担保66万元。 特此公告。 附件:1、指定银行存储专户数排序表 2、指定银行存储金额排序表 附件1: 指定银行存储专户数排序表 序号 指定银行 存储专户数(家) 1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4004 2 中国银行 1745 3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 1069 中国建设银行 1069 5 交通银行 1028 6 中国农业银行 775 7 中国光大银行 678 8 招商银行 515 9 中信银行 399 10 中国民生银行 217 11 中国工商银行 (未报告) 合计 11499 附件2: 指定银行存储金额排序表 序号 指定银行 存储金额(亿元) 担保金额(万元) 1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3.60 2 中国银行 2.23 275 3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 1.70 4 交通银行 1.44 5 中国光大银行 1.02 340 6 中国农业银行 0.95 66 7 中国建设银行 0.88 8 招商银行 0.59 9 中信银行 0.45 10 中国民生银行 0.31 11 中国工商银行 (未报告) (未报告) 合计 13.17 6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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