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邦网—法律法规查看

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延长免收综合协议交易平台债券协议交易经手费期限的通知


【颁发部门】 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文字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延长免收综合协议交易平台债券协议交易经手费期限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及相关机构: 本所综合协议交易平台自2009年1月12日推出起一年内暂免收取综合协议交易平台债券协议交易的交易经手费(不含监管规费),为进一步促进交易所债券市场发展,降低市场参与者交易成本,丰富完善债券交易机制,本所经研究决定,上述费用暂免期延长至2011年1月11日。 特此通知

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一○年一月六日

相关阅读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