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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9年度全市依法行政工作先进集体的通报


【颁发部门】 苏州市政府

【发文字号】 苏府[2010]86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太仓港口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经市依法行政工作评议考核小组对各县市区和市政府部门2009年度依法行政工作的评议考核,市政府决定,对在2009年度依法行政工作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地区和部门予以通报表彰(名单附后)。 希望受到表彰的地区和部门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为全面推进我市依法行政工作作出更大贡献。各地、各部门要以先进为榜样,进一步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领导,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为创建法治政府、构建和谐苏州、加快“三区三城”建设而努力奋斗。 附件:苏州市2009年度依法行政工作先进集体名单

二○一○年六月二十一日
附件: 苏州市2009年度依法行政工作先进集体名单 太仓市人民政府 张家港市人民政府 昆山市人民政府 吴江市人民政府 吴中区人民政府 苏州工业园区管委会 市发改委 市司法局 市财政局 市审计局 市市容市政管理局 市物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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