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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物价局关于春季兰花邀请展暨兰文化书画展临时门票价格的批复


【颁发部门】 南京市物价局

【发文字号】 宁价服[2010]43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南京市清凉山公园管理处: 你处《关于核定清凉山公园举办春季兰花邀请展暨兰文化书画展价格的请示》(清园发字[2010]第1号)收悉。 为弘扬兰文化,丰富市民的文化生活,你处定于2010年2月26日至2010年3月3日在清凉山公园兰苑和李剑晨艺术馆举办“第十二届南京海峡两岸春季兰花邀请展暨兰文化书画展”。 为补偿成本,适当控制人流,经研究,同意“第十二届南京海峡两岸春季兰花邀请展暨兰文化书画展”临时门票价格为15元/人次。 你处应提前做好价格公示和明码标价工作,自觉地接受物价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此复。

南 京 市 物 价 局 二○一○年一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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