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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农业局关于印发镇海区九龙湖万亩无公害蔬菜基地建设项目竣工验收鉴定书的通知


【颁发部门】 宁波市农业局

【发文字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镇海区九龙湖镇政府,宁波市镇海九龙蔬菜专业合作社: 根据镇海区农业产业化办公室申请,我办于2009年12月3日组织验收组对你单位镇海区九龙湖万亩无公害蔬菜基地建设项目进行了竣工验收。按照验收组整改要求,你们对项目管理工作进行了认真整改。现将验收组关于《镇海区九龙湖万亩无公害蔬菜基地建设项目竣工验收鉴定书》印发给你们,希望你们按照验收鉴定书要求,继续完善项目建设有关管理内容,进一步拓展产业基地建设功能,充分发挥基地示范带动作用,为促进我市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现代农业的发展作出贡献。

二〇一〇年一月二十九日
镇海区九龙湖万亩无公害蔬菜基地建设项目竣工验收鉴定书
依据《宁波市农业产业基地项目管理细则》(试行)及《宁波市农业产业基地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办法》,2009年12月3日,宁波市农业产业化办公室组织了镇海区九龙湖万亩无公害蔬菜基地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会议。参加会议的有市农业产业化办公室、发改委、财政局、农业局、林业局和镇海区农业产业化办公室、发改局、财政局、农林局等相关单位的代表,会议成立了竣工验收组(名单附后)。验收组听取了项目建设单位关于项目建设情况的汇报,实地查看了基地建设,审阅了项目有关资料,并对有关问题进行了讨论和评议,验收组认为:该项目为第一批农业产业基地建设项目,基本按批复要求完成相关建设内容,经济、社会效益较好,辐射带动能力较强;但管理不规范,批复的镇海九龙蔬菜专业合作社建设主体不明确,实际以九龙湖镇政府为主实施建设。提出拟同意建设主体以镇政府为主,核心区内实施农户共建;由区农业产业化办公室牵头对项目投资情况进行清理,镇政府单独建立项目台帐等整改要求。该项目需经整改完成后再议定验收结果。随后,区农业产业化办公室牵头对项目管理进行了认真整改,上报了整改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位置及建设期限。 1、项目名称:镇海区九龙湖万亩无公害蔬菜基地 2、建设地点:镇海区九龙湖镇 3、建设期限:批复2005年至2006年 实际完成日期2009年12月 (二)项目批准建设内容。 1、宁波市发改委、宁波市农业产业化办公室《关于下达2006年宁波市农业产业基地建设项目投资计划的通知》(甬发改农经〔2006〕96号)批准立项。 2、宁波市发改委《关于慈溪市等20个农业产业基地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甬发改农经〔2006〕237号)批准可研。 批准建设内容及投资:面积1万亩,核心区500亩。建设5米混泥土路1500米,3.5-4米砂石机耕路3276米,排水沟8700米,防渗渠13200米,管理房800平方米,小型桥1座,河道砌石。钢大棚100亩,竹大棚100亩,土地平整改良2500亩,滴灌、杀虫灯、性诱剂等无公害设施500亩,购置排涝小水泵20台等。项目总投资650.38万元,其中宁波市财政补助150万元,镇海区财政配套150万元。 二、项目实际完成的建设内容及投资 该项目审计完成投资687.12万元,剔除管理房超出批复部分(批复800平方米、40万元,完成3000平方米、130万元),实际完成投资597.12万元,其中基础及生产设施投资573.07万元,其他投资24.05万元。完成的建设内容: 建设机耕路6141米,预制板U型渠5576米,排水沟4632米,爬坡过道555道,管理房3000平方米,小型桥3座,河道砌石1415米,泵站17座。钢大棚100亩,竹大棚50亩,土地平整改良2377亩,滴灌、杀虫灯、性诱剂等无公害设施2300亩。 三、项目建设情况 项目立项后,由于缺乏按基本建设项目管理意识,考虑到基地建设范围大,申报单位镇海九龙蔬菜专业合作社实力有限,采用了“统一建设、政府参与、业主投入”管理模式,即种植大户对所辖种植区域进行基础设施建设和大棚搭建,基地内主干道路和沟渠路等主要基建工程由九龙湖镇政府进行施工管理,致使项目管理主体不明确;财务没有专帐管理,项目建设市、区补助资金通过镇财政统一以补助资金和工程结算形式用于基地建设支出。 从基地建设实际出发,按市验收整改意见,明确项目建设主体以镇政府为主,核心区内实施农户共建;由区农业产业化办公室牵头对项目投资情况进行清理,镇政府单独建立项目台帐管理,对资金的入帐和支出按项目建设内容进行整理归类。 该项目竣工决算通过宁波天一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审核(宁天工财字 〔2009〕010号),由镇海区农业产业化办公室组织初验。 项目完成建设总面积10000亩、核心区500亩的基地建设规模,基本按批复要求完成相关建设内容,经济、社会效益较好,辐射带动能力较强,核心区达到无公害农产品产地和市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要求,基本实现了建设目标。 四、项目建成后的效益情况 项目建设取得了较好的经济、社会效益。项目实施以来,通过改善基础生产设施,引进蔬菜新品种,无公害标准化生产示范,开展农民科技培训,产业龙头的带动,使基地蔬菜种植水平得到较大提高,有效促进了蔬菜生产效益的提升,露地蔬菜平均每亩增加收入2000元,大棚蔬菜每亩增加收入4000元。 五、意见及建议 (一)继续增加对产业基地的投入,提高科技水平,明确蔬菜主导产业做好品种引进和布局,不断增强基地辐射示范带动能力。 (二)加强基地管理,明确管理主体和责任,落实管理措施。 (三)进一步规范完善项目财务管理,资料归档工作。 (六)做好项目绩效考核工作和后评估准备工作。 六、验收结论 镇海区九龙湖万亩无公害蔬菜基地建设项目已按批准的建设内容基本完成,项目管理工作按要求进行了整改,从实际出发,验收组同意通过竣工验收。 鉴于该项目管理不规范,市级财政预留的20%项目补助资金不再下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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