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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布2010年广州亚运会亚残运会期间控制建设工地扬尘和噪声措施的补充通告


【颁发部门】 广州市政府

【发文字号】 穗府[2010]4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为切实保障2010年广州亚运会亚残运会期间空气环境质量,市政府决定进一步加强建设工地施工扬尘的控制。现将有关事项补充通告如下: 一、《关于发布2010年广州亚运会亚残运会期间控制建设工地扬尘和噪声措施的通告》(穗府[2009]43号,以下简称《通告》)规定的“2010年广州亚运会亚残运会期间”的起止日期由2010年10月25日至2010年12月22日调整为2010年9月30日至2010年12月22日。 二、《通告》规定限期完成的事项,其限期均提前25日。 三、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10年12月22日。

2010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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