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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物价局关于广州南站快线票价的批复


【颁发部门】 广州市物价局

【发文字号】 穗价函[2010]55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番广客运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核定广州南站四条快线票价的请示》(番广报〔2010〕3号)收悉。根据省交通运输厅、物价局《关于印发<汽车运价规则>和<道路运输价格管理规定>实施细则的通知》(粤交运〔2010〕57号)规定,核定你公司4条南站快线票价标准,详见附表。 请做好明码标价和宣传解释工作。

广州市物价局 二〇一〇年一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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