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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甘肃省公路交通规费征收管理办法》的决定


【颁发部门】 甘肃省政府

【发文字号】 甘肃省人民政府令第63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失效


《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甘肃省公路交通规费征收管理办法〉的决定》,已经2010年1月14日省政府第48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公布。 省长 徐守盛

二○一○年一月二十九日
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甘肃省公路交通规费征收管理办法》的决定
2010年1月14日,省政府第48次常务会议决定:1998年1月8日发布的《甘肃省公路交通规费征收管理办法》,从即日起予以废止。公路养护资金的筹集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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