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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推荐2009年度价格监测与信息服务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颁发部门】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文字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各省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物价局(办): 2009年,各级价格监测机构认真组织实施国家发展改革委各项价格监测报告制度,价格监测工作质量进一步提高,价格监测点采报价工作、各项应急价格监测工作、监测信息报送工作和价格信息服务工作都取得了新的成绩。 为表彰先进,鼓励争先创优,推动价格监测和信息服务工作质量进一步提高,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的《价格监测质量监督考核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对2009年度各省辖市上报的价格监测数据、分析材料、监测质量管理以及价格信息服务工作情况综合考核评比,拟对工作表现突出的价格监测机构和个人予以表彰。请各省辖市价格监测与信息服务机构按本通知附件一的分配名额,认真负责地做好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推荐工作。请各省辖市在2月5日前将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推荐名单上报我委(价格调控处)。 联 系 人:欧阳建新,王炎 电话(传真):0371-69691107 Email:hnjcsj@126.com 附件:1、先进单位、先进个人推荐名额表 2、先进单位、先进个人推荐名单

二○一○年一月二十八日
附件1 先进单位、先进个人推荐名额表 序号 省辖市 先进单位名额 先进个人名额 人数 其中:领导干部不超过 1 郑州市 2 6 2 2 开封市 2 6 1 3 洛阳市 2 6 2 4 平顶山市 2 6 1 5 安阳市 2 5 1 6 鹤壁市 1 4 1 7 新乡市 2 6 2 8 焦作市 2 5 1 9 濮阳市 1 4 1 10 许昌市 2 5 2 11 漯河市 1 4 1 12 三门峡市 1 4 1 13 南阳市 2 6 2 14 商丘市 1 4 1 15 信阳市 2 4 1 16 周口市 2 6 2 17 驻马店市 2 5 1 18 济源市 1 2 1 总计 30 88 24 注1:含国家价格监测定点单位的县,其监测机构先进个人表彰名额不少于1人;省辖市市本级监测机构先进个人表彰名额不超过2人; 注2:领导干部指省辖市副处级以上人员以及县(市、区)的副科级以上人员。 附件2 先进单位、先进个人推荐名单 先进单位推荐名单 先进单位全称: 先进个人推荐名单 序号 姓名 性别 职务 单位全称 1 2 3 4 5 6 7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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