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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报送下达2009年棚户区(危旧房)改造项目计划所需材料的通知


【颁发部门】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发文字号】 吉建保[2010]4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各市州建委(建设局)、房产局,长白山管委会规划建设局: 为做好2009年棚户区(危旧房)改造项目计划下达工作,请各市州上报本级项目计划下达所需相关材料,具体如下: 一、报送内容 (一)2009年棚改项目计划下达请示。 (二)2009年棚改项目明细表及进展情况说明。 (三)2009年棚改项目相关审批手续。包括建设项目批准文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房屋拆迁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等。 (四)2009年棚改项目位置图和经规划部门批准的项目规划平面图(分期实施的项目应予明确标注)。 二、报送要求 (一)各地项目计划下达的请示,以建委(建设局)、房产局正规文件报送,附项目明细表。 (二)相关审批手续按照项目实际进度情况报送,尚未审批完成的可暂不提供。各项审批手续报送复印件即可。 (三)棚改项目位置图和每个项目规划平面图,一般采用○号或1号图标准上报。 (四)以上报送内容一式一份,按A4纸规格装订成册(顺序:目录、请示、项目明细表和情况说明、建设项目批准文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房屋拆迁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项目规划平面图、项目位置图等),于2月5日前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住房保障处。 联系人:孔德厚徐延杰 联系电话:0431-8275238582752387

二○一○年一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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