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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09年度海防林建设情况的通报


【颁发部门】 海南省政府

【发文字号】 琼府办[2010]9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根据省领导有关批示精神,省政府办公厅、省人大常委会环境资源工作委员会、省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省财政厅、省监察厅、省林业局派人组成海防林建设督查组,于2009年12月14日至18日,深入儋州、文昌、琼海、万宁、东方、临高、乐东7市县,对2009年海防林建设开展督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海防林建设总体情况 督查组共抽查造林面积8396亩、填塘面积3613亩。造林面积核实率100%,造林合格率99.6%。填塘面积核实率97%,填塘合格面积合格率100%。从此次督查和平时检查情况来看,2009年全省海防林建设成效显著,得到了国家林业局的充分肯定。 (一)超额完成年度造林任务。全省2009年海防林造林任务5.28万亩,完成海防林造林5.85万亩,超额完成年度造林任务。从2007年以来,累计完成造林15.8万亩,用3年时间超额完成5年造林任务。2009年造林核实率、合格率高,造林面积落实较好,造林质量可靠。 (二)退塘还林有较大进展。全省2009年退塘还林任务1.04万亩,完成填塘0.9万亩。2009年退塘还林难度比往年大,但退塘还林的力度更大,完成退塘还林面积超过前两年之和。 (三)海防林建设工作力度不断加大。市县党委、政府“一把手”亲自抓海防林建设,人大、政协和纪检监察机关发挥了重要的监督作用。各地采取思想疏导与依法推进相结合,退塘还林出现较大的突破。东方市是退塘还林最困难的地区,省林业局与东方市委、市政府通力合作,先从难度最大的四更镇突破,黑树港千亩退塘还林接近完工,成为全省连片面积最大的退塘还林基地。儋州市、琼海市退塘还林曾一度滞后,市委、市政府迎难而上,一举扭转了被动局面,完成年度退塘还林任务。琼海市由纪检监察、审计、财政、林业和镇政府组成退塘还林监督组,深入现场对填塘地块逐块测量验收,并在每片退塘还林地块都立牌公告,广泛接受群众监督。乐东县主要领导亲自抓退塘还林,对填塘质量不高的进行认真整改。文昌市退塘还林任务占全省的28.9%,林业部门和乡镇倾力合作,退塘还林有较大进展。 (四)海防林建设配套资金基本到位。2009年各有关市县共投入海防林建设配套资金2504万元,其中东方市850万元、文昌市480万元、儋州市320万元、乐东县300万元、万宁市292万元、琼海市200万元、海口市50万元、昌江县12万元。各市县重视海防林建设资金管理工作,采取措施确保专项资金的安全使用。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一些新造林地后期管理不够到位。有些人畜活动频繁的地块,因为没有建造防护栏(网),牛羊破坏严重。一些林地没有抚育措施,缺肥缺水,杂草高难见树,苗木生长不良。一些地段特别是风口地段,造林成活率低,没有及时补植补造。有些在新造林地块中砍树枝透光种西瓜,对幼树正常生长造成严重影响。 (二)一些填塘地块质量不达标准。特别是低位池填塘质量问题比较突出。主要原因:一是存在重数量、轻质量的思想,认为进度上不来才是大事,质量问题以后再作整改,走一步算一步。二是填塘经费缺口较大。低位池地低塘深,塘边缺土的要从远处运土填塘,填土工程量大、费用高,而市县缺少配套资金,仅靠省拨补助款不能满足需要,填塘时降低标准施工。三是有的地方填塘质量管理工作滞后,管理制度不够规范,措施不够到位,对质量把关不严。 (三)一些市县退塘还林进度缓慢。文昌市、万宁市、东方市、乐东县没有按时完成年度退塘还林任务。主要原因:一是有的市县主要领导重视不够,只开会部署和作批示,很少深入基层抓落实。二是有些领导因工作难度大产生消极情绪,工作力度明显削弱,或者方法简单,工作不够深入细致,导致矛盾激化,或者是只做思想工作,不抓依法推进,致使一些塘主在下半年继续投放虾苗,无法按时完成填塘。三是2009年虾价飙升,退塘还林阻力明显加大。 (四)有些市县工作上报进度不实。如督查组在万宁市检查填塘工作时,抽查该市上报完成的519亩填塘地块,现场核实实际完成填塘面积只有413亩。该市上报的工作进度与实际完成面积明显不符。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进一步抓好整改。目前,文昌、万宁、东方、乐东4个市县年度退塘还林任务尚未完成,限于2010年第一季度前要全部完成任务,否则,将进行问责。万宁市上报填塘进度明显不实,市政府要认真检查,以此为戒,扎扎实实地把海防林建设好。各地要重视海防林工程建设质量,加强填塘质量管理,落实抚育管护措施,不搞“半拉子”填塘,不造低效海防林。万宁市、东方市存在砍树枝种西瓜的突出问题,其他一些市县也存在这种情况。对于这种毁林犯法行为,要立即采取措施从严打击。 (二)组织力量,扎实开展海防林建设“回头看”。对2007年以来海防林造林、退塘还林进行全面检查、整改和完善,巩固和提高海防林建设成效。沿海市县政府要组织开展海防林建设“回头看”,全面检查2007年以来海防林建设情况,重点查找建设漏洞和薄弱环节,并对“回头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堵漏补缺。省政府将组织力量对海防林建设进行全面检查,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市县进行表彰。 (三)完善长效管理机制,扩大海防林建设成果。海防林建设是当前推进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的重要举措,建成具备生态、景观、经济三大特色的海防林体系,是一项长期的工作任务。各沿海市县要根据实际情况,从林地保护、造林护林、扶持政策、责任管理、检查监督、资金保障等方面,逐步建立和完善长效管理机制,为海防林建设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特此通报。 附件:2009年度海防林建设督查情况统计表 (略)

二○一○年一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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