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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卫生厅关于切实加强春节期间医疗救治及医疗安全工作的通知


【颁发部门】 甘肃省卫生厅

【发文字号】 甘卫医管函[2010]31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各市、州卫生局,甘肃矿区卫生局,厅直各单位,兰州大学第一、二医院,甘肃中医学院附属医院:: 为加强春节期间医疗救治和安全工作,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喜庆的春节,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继续做好甲型H1N1流感救治工作 加强甲型H1N1流感等传染性疾病的监测和报告。加强重症与危重病例早期识别和早期治疗,切实做好甲型H1N1流感重症病例医疗救治工作。要增强医务人员甲型H1N1流感病例的早期发现和识别意识,对于出现流感样症状的较易成为重症病例的高危人群,重症与危重病例中疑似病例与临床诊断病例,要尽早进行抗病毒等治疗,提高救治成功率,降低病死率。 二、积极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各医疗机构要切实加强门急诊管理,加强急救车辆、医疗仪器设备、药品等配备,充实急诊室医疗技术力量,落实后勤保障,方便病人就医,确保医疗服务质量和医疗安全。病区值班医生、护士要做好交接班,要特别加强对危重病人的查房和照护,落实救治措施。以保证节日期间医疗工作正常进行。 要充分做好应对各种自然灾害、交通事故、生产事故、食物中毒、一氧化碳中毒等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医疗救治工作。 紧急医疗救援中心(分中心)要充分做好应对大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治的准备工作。 血液中心(站)要及早宣传动员,贮足血液。 三、加强医疗生产安全管理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单位要切实加强节日期间的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对火、电、气、水、放射源、毒麻药品等,要严加管理,落实安全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四、落实行政值班制度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要统一安排值班,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卫生行政部门、疾病预防、卫生监督、医疗救治机构的重要岗位和重要人员在休息期间要保持通讯畅通,便于随时联系,确保医疗救治和其它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的及时有效处置。省属各单位于2月10日前春节值班表报省卫生厅值班室(联系电话:4818146)。 五、开展节前专项检查工作 各医疗机构节前要安排一次综合自查,保障节日期间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严防安全事故发生。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也要在节前安排对辖区内医疗卫生机构进行综合检查,以保障群众过一个祥和的春节。 省卫生厅将于近期安排对省属各医疗机构,兰州大学第一、二医院,甘肃中医学院附属医院进行综合检查。

二O一O年一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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