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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贵州省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工作委员会的通知


【颁发部门】 贵州省政府

【发文字号】 黔府办发[2010]7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各自治州、市人民政府,各地区行署,各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了加强对全省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工作的领导,省人民政府决定成立贵州省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经征求有关方面意见,现将委员会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主 任:王晓东 (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 刘晓凯 (副省长) 副主任:张玉广 (省政府副秘书长) 王建富 (省卫生厅厅长) 成 员:李 路 (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周建琨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副主任) 罗润生 (省纪委纠风室主任) 何建明 (省财政厅总会计师) 陈泽明 (省商务厅副厅长) 董穗生 (省卫生厅副厅长、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 蒋成文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副巡视员) 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卫生厅,董穗生兼任办公室主任。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年一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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