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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广西公安边防总队凭祥公安检查站项目立项的批复


【颁发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文字号】 桂发改投资[2010]74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广西公安边防总队: 你队《关于给予广西公安边防总队凭祥公安检查站立项的请示》(桂公边[2009]211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为确保边境地区安全稳定,更好的为我区经济发展服务,同意建设广西公安边防总队凭祥公安检查站项目。 二、项目建设总规模2510平方米,主要建设营区营房2000平方米,执勤用房250平方米及值班室、车库260平方米,配套建设供电、供水、绿化等配套设施。 三、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645万元,资金来源由自治区本级基本建设投资解决。 请据此批复开展下阶段工作,待建设资金等各项建设条件落实后方可开工建设。

二○一○年一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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