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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政府部分副秘书长工作分工的通知


【颁发部门】 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

【发文字号】 宁政办发[2010]15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由于人员变动和工作需要,经自治区政府主要领导同意,现将自治区政府部分副秘书长工作分工调整如下: 王紫云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主持政府办公厅工作。协助政府分管领导处理监察、编制、财政、审计等方面的日常工作。分管政府办公厅政务处、文电信息处、主席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总值班室)、行政处、驻外机构联络处,办公自动化建设管理办公室、机关事务管理局、政务服务中心、自治区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及政府各驻外办事处。 许宁副秘书长协助政府分管领导处理发展改革、交通运输、统计等方面日常工作。分管办公厅秘书二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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