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卫生局,扩权县(市)卫生局,省卫生监督所 省职业病防治研究所: 为了更好地贯彻执行《放射诊疗管理规定》、《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切实保障放射工作人员和受检人员的身体健康,经研究,决定开展放射卫生管理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推荐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的范围 (一)推荐的范围包括本省辖区内的医疗卫生机构以及非医用辐射机构。 (二)在放射工作单位的管理人员或专业技术人员。 二、推荐的条件 (一)新建、改建、扩建的放射治疗、核医学、介入放射学和X线影像诊断等建设项目按规定进行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预评价并进行了卫生审核、职业病防护(放射防护)设施进行控制效果评价并通过卫生竣工验收; (二)制定有完备的放射防护管理制度并认真执行; (三)做好对放射工作人员的健康监护:放射工作人员持有放射工作人员证且定期培训,按规定为放射工作人员配备个人防护用品、进行个人剂量监测和职业健康检查并建立健康监护档案。 (四)对放射设备及放射工作场所按规定进行质量控制和放射防护检测; (五)按规定设置辐射警示标志、做好事故应急准备工作。 (六)医疗卫生机构除上述条件外,还应持有《放射诊疗许可证》,并按规定进行校验和变更;为受检者配备个人防护用品并按规定正确使用。 三、推荐方法和要求: 每个省辖市可以推荐符合条件的放射工作单位3个、扩权县(市)卫生局可推荐1个单位,由申请单位填写推荐表(见附表)。推荐表请用小四号仿宋体打印,并加盖申请单位和省辖市或扩权县(市)卫生局的公章。 请各地卫生局于2010年2月26日之前将推荐材料及其电子版一并报送省卫生厅卫生监督处。 联系人:宋天才董作举 电话:0371-658979050371-65897906 电子邮箱:hnwsjdsong@126.com 附件1、河南省放射卫生管理先进集体申报表 2、河南省放射卫生管理先进工作者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