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 你分公司《关于张宇的任职请示》(辽阳光产险〔2009〕28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张宇符合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抚顺中心支公司副总经理(主持工作)任职资格。 你分公司应当自收到此批复文件之日起30日内,作出对张宇的任命文件。 此复。
二O一O年一月二十六日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 你分公司《关于张宇的任职请示》(辽阳光产险〔2009〕28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张宇符合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抚顺中心支公司副总经理(主持工作)任职资格。 你分公司应当自收到此批复文件之日起30日内,作出对张宇的任命文件。 此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