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 你分公司《关于张锐光同志任职的请示》(都邦辽分发〔2009〕95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张锐光符合都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铁岭中心支公司副总经理(主持工作)任职资格。 你分公司应当自收到此批复文件之日起30日内,作出对张锐光的任命文件。 此复。
二O一O年一月二十六日
都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 你分公司《关于张锐光同志任职的请示》(都邦辽分发〔2009〕95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张锐光符合都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铁岭中心支公司副总经理(主持工作)任职资格。 你分公司应当自收到此批复文件之日起30日内,作出对张锐光的任命文件。 此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