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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贵州监管局关于变更营业场所的批复(国寿财险省公司)


【颁发部门】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字号】 黔保监财产险[2010]4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省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城南营销服务部变更营业场所的请示》(国寿财险黔发〔2009〕132号)收悉。经审核,批复如下: 同意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城南营销服务部营业场所由原址“贵阳市花溪大道北段466号旧车交易场所内”变更为新址“贵阳市瑞金南路124号九楼”,原址不得保留营业和办公用房。 你公司应在接到本批复1个月内,持旧证到我局更换《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并按《保险许可证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公告。

二○一○年一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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