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邦网—法律法规查看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撤销常熟市碧溪镇设立碧溪街道办事处的批复


【颁发部门】 江苏省政府

【发文字号】 苏政复[2010]37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失效


苏州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常熟市撤销碧溪镇设立碧溪街道办事处的请示》(苏府呈〔2010〕78号)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同意撤销常熟市碧溪镇,以其原辖区域设立碧溪街道办事处。街道办事处驻滨江新市区江南大道1号,管理6个居委会、26个村委会。 行政区划调整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望你市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社会稳定。

二○一○年六月二十日

相关阅读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