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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物价局关于厚泽园小区定向安置住房销售价格的通知


【颁发部门】 天津市物价局

【发文字号】 津价房地[2010]18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天津市乐万家安居建设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厚泽园小区拆迁改造定向安置住房销售价格的请示》收悉。根据《天津市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你公司在蓟县第四中学西侧承建的厚泽园为定向安置住房,其销售价格为政府指导价。经审核,该小区对外销售住宅建筑面积23239.26平方米,你公司可按平均每建筑平方米不超过3830元自行安排楼层、朝向差价。但最高售价不得超过每建筑平方米4213元,每幢楼各门栋的平均销售价格不得高于你公司的备案价格,具体备案价格如下: 单位:元/平方米 楼号 门栋均价 1门 2门 3门 4门 1号楼 3693 3693 3693 3693 2号楼 3880 3880 3880 3880 3号楼 3830 3830     4号楼 3880 3880 3880 3880 5号楼 3830 3830     6号楼 3880 3880 3880   7号楼 3830 3830     总体均价 3830 以上住房销售价格应在销售场所实行明码标价。在标示的售房价格之外不得收取任何费用(国家规定的代收代缴税费除外)。

天 津 市 物 价 局 二0一0年一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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