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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10年粮食生产指导性计划的通知


【颁发部门】 莆田市政府

【发文字号】 莆政办[2010]8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为稳定我市粮食种植面积,稳定粮食自给水平,经市政府研究,现将2010年全市粮食播种面积85万亩的指导性计划分解下达,并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抓好落实。 一、加强粮食生产领导 我市是粮食的主销区,粮食产需缺口大,粮食安全始终是关系我市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重大问题。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稳定发展粮食生产的重要性,认真落实粮食生产行政首长负责制,切实加强对粮食生产的组织领导,把粮食生产作为年度考核重要内容。要坚持政府保面积,部门保产量的原则,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加大政策和资金扶持力度,想方设法稳定粮食播种面积,提高粮食单产,确保完成全年粮食生产任务。年底将对各县(区、管委会)的粮食生产任务完成情况给予通报,对完成任务好的县(区、管委会)给予奖励。 二、落实粮食播种面积 要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市扶持粮食生产的各项政策措施,加大宣传力度,使政策深入人心,充分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对种粮农民农资综合直补、农作物良种补贴、粮食订单补贴和农机具购机补贴等各项政策措施及时兑现落实到位,确保种粮农民真正得到实惠。要把落实85万亩粮食生产指导性计划作为当前农业工作的重点,精心组织,宣传发动,将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村到户到田,千方百计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要贯彻落实省政府防止耕地抛荒的有关政策,引导代耕和促进耕地依法、自愿、有偿流转,杜绝可耕地抛荒,挖掘粮食生产潜力,最大限度地提高耕地利用率。 三、努力提高粮食单产 各地要加强农田基础设施建设,修复农田水毁工程,继续实施土地整理、高标准农田建设,重视改良土壤和培肥地力,进一步提高耕地综合生产能力。要坚持以科技为支撑,以粮食高产创建活动为抓手,大力推广一批科技含量高、增产效果好的粮食“五新”成果进村、入户、到田,提高科技在粮食增产中的贡献率。要因地制宜,发挥优势,加强分类指导,重点抓好超级稻高产栽培、水稻精确定量栽培、再生稻高产栽培、马铃薯脱毒种薯和稻草包芯栽培、甘薯脱毒苗、测土配方施肥、病虫害综合防控等关键措施的推广应用,推进良种良法配套,实现农机农艺结合,主攻粮食单产,充分发挥科技增粮作用。要引导耕地适度规模经营,充分挖掘粮食增产潜力,推动大面积均衡增产。 四、提高粮食优质品率 要立足于改善作物品质,通过规划引导、政策支持、示范带动等办法,大力推广一批优质高产良种。水稻重点推广宜优673、宜优99、甬优6号、佳辐占等,马铃薯重点推广紫花851、中薯3号,甘薯重点推广福薯8号、龙薯10号、泉薯84等优质高产良种,提高粮食优质率,提高粮食生产比较效益。要继续加强粮食优质品种的选育和省内外粮食优质品种的引进,加快品种更新,多途径满足生产需要。同时,要通过促进健身栽培,控制农药、化肥的用量,推广低毒低残留农药和腐熟有机肥等措施,切实提高粮食质量安全。 五、强化粮食生产服务 (一)保障农用物资供应。各地要把种子、肥料、农药、农膜等农用物资的保障供应作为服务农民、服务粮食生产的重要手段,及早做好各种农用物资的准备,确保种子、农药、农膜等农用物资货源足、质量优、价格稳。工商、质监、农业等部门要联手协作,在春耕备耕、夏收夏种和秋收冬种期间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加强农资市场监管,打击假冒伪劣,保障生产安全,维护农民利益。 (二)加强生产技术指导。要进一步健全基层农技推广体系,确保基层农技人员把主要时间和精力用在服务农民、服务农业生产上,尤其是在生产的关键季节,要深入田间地头,指导科学田管,主动帮助农民选择高产优质品种,传授新品种的栽培技术,及时防治病虫害,为提高农民种粮水平,促进粮食增产、农民增收提供优质服务。 (三)做好防灾减灾工作。要及早制订和完善各项防灾减灾预案,落实好抗灾资金、技术和物资,建立和完善重大灾害应急机制,突出发挥科技减灾功能,不断提高农业生产救灾水平。认真落实耕作制度安排、品种布局调整、栽培管理、水肥调控、病虫害预测预报和综合防治、灾后恢复生产等措施,有效避免或减轻灾害损失。 附件:莆田市2010年粮食生产指导性计划分解表

二〇一〇年一月二十五日
附件: 莆田市2010年粮食生产指导性计划分解表 县区 2010年计划 面积(万亩) 产量(万吨) 全市合计 85 32.5 仙游县 39.25 15.5 荔城区 12.4 4.6 城厢区 5.5 2.05 涵江区 9.4 3.8 秀屿区 14.5 5.2 北岸开发区 3.8 1.3 湄洲岛 0.15 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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