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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认定张济祥等10位同志劳动仲裁员资格的通知


【颁发部门】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文字号】 豫人社函[2010]44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由你局推荐,经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同意认定张济祥等10位同志劳动仲裁员资格,并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仲裁员资格证书》。本证书自颁发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三年。具体名单如下: 姓名 工作单位 张济祥郑州市二七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徐中杰郑州市二七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余璇郑州市二七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李杰郑州市中原区人事和社会保障劳动局 贾朝文郑州市惠济区人事和社会保障劳动局 王皓郑州市金水区人事和社会保障劳动局 曹文龙郑州市金水区人事和社会保障劳动局 郭倩郑州市金水区人事和社会保障劳动局 马丽萍郑州市金水区人事和社会保障劳动局 邱学金郑州市正润律师事务所

二〇一〇年一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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