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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关于报送环保档案工作目标管理等级情况的通知


【颁发部门】 湖北省环境保护厅

【发文字号】 鄂环办[2010]11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环保局,厅属各单位: 我厅档案工作目标管理省特级复查工作即将开始,根据《湖北省机关档案工作目标管理等级考评办法》(鄂档[2009]26号)要求,本系统及直属单位档案工作目标管理获省二级以上等级证书应达90% 以上,在对我厅进行特级复查的同时还要对系统的目标管理情况进行抽查。为全面掌握我省环保系统档案目标管理等级达标情况,请你们将《全省环保系统档案工作目标管理等级情况调查表》(含县级)和档案目标管理等级证书复印件于1月30日前报厅办公室。近几年新成立的环保部门未达到省二级标准的,请填写计划达标时间。我厅将视情况进行抽查,并将这次调查及抽查情况予以通报。 联 系 人:省环保厅办公室 熊世军 联系电话:02787167102 87861455(传真) 附件:全省环保系统档案工作目标管理等级情况调查表

二〇一〇年一月二十五日
附件: 全省环保系统档案工作目标管理等级情况调查表 序号 单位 等级 发证时间 复查 时间 计划达标 复查时间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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