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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四川省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委员会换届调整的通知


【颁发部门】 四川省教育厅

【发文字号】 川教函[2010]42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省内各高职高专院校、有关本科院校: 为深入落实《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6〕16号) 精神,切实加强对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的宏观管理和指导,做好我省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工作,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实施细则(试行)等文件的通知》(教高[2009]41号)和《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委员会组织章程》的有关要求,经研究决定,拟对我厅2004年成立的“四川省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委员会”进行换届调整。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原“四川省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委员会”换届调整后,更名为“四川省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新一届评委会由19人组成。设主任委员一人(名单见附件)。其主要任务是:研究我省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的方针、政策;完善《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细则》、《操作规程》、《评委会组织章程》;审议评估专家组对受评院校考察意见和评估结论,向省教育厅提出受评院校评估结论的建议等。 二、原“四川省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委员会秘书处”更名为“四川省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评委会办公室),评委会办公室设在成都航空职业技术学院,办公室设主任一人(名单见附件)。具体负责评委会的日常事务工作。 三、希望各有关高等学校积极支持评委会的各项工作。 附件:四川省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委员会及评委会办公室成员名单

四川省教育厅 二○一○年一月二十五日
附件: 四川省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 评估委员会及评委会办公室成员名单 主任委员:蒋葛夫 西南交通大学副校长 委员:杜志敏(女)西南石油大学校长 刘灿(女)西南财经大学副校长 陈真 四川警察学院副院长 赵世平 四川大学制造科学与工程学院院长 张秀峰 西南交通大学峨嵋分校校长 董孝璧 成都理工大学广播影视学院副院长 陈玉华 成都航空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 陈传伟 成都电子机械高等专科学校副校长 陈云川 四川烹饪高等专科学校副校长 杨跃 四川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 胡兴福 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 李全文 四川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 李开勤(女)四川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 肖争鸣 绵阳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 邱永成 四川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 凌红(女)成都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 耿兵四川国际标榜职业学院副院长 李志刚四川省教育厅计划财务处副处长 评委会办公室: 主任: 周雪峰 四川省教育厅高教处处长 成员: 舒勇 四川省教育厅高教处副处长 李学锋(女) 成都航空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处长 侯燕(女) 成都航空职业技术学院高教所助理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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