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邦网—法律法规查看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关于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丽水中心支公司云和县营销服务部地址变更的批复


【颁发部门】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

【发文字号】 浙保监许字[2010]第228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申请人: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 事实和依据:经审核,你公司《关于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丽水中心支公司云和县营销服务部地址变更的请示》(泰康浙发[2010]第014号)符合保险公司营销服务部营业地址变更审核的规定。为此,依据《中国保监会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程》、《保险公司管理规定》的规定,决定如下:同意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丽水中心支公司云和县营销服务部的营业地址变更为:云和县云和镇新建南路7号二、三楼。

2010年1月22日

相关阅读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