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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司法厅关于准予毛继林等31名律师执业决定书


【颁发部门】 湖南省司法厅

【发文字号】 湘司许[2010]4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毛继林等31名同志: 根据你们31人的申请和长沙市司法局、湘潭市司法局、怀化市司法局、邵阳市司法局的审查意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司法部《律师执业管理办法》及其《关于开展公司律师试点工作的意见》的规定,经审核,决定准予你们31名同志执业并颁发律师执业证。 请你们自本决定书作出之日起十日内,到本机关领取律师执业证书。 附:律师执业证书申请人名单(31名)

二○一○年一月二十二日
附: 律师执业证书申请人名单(共31名) 一、长沙市: 毛继林 湖南人和律师事务所 刘 钢 湖南云天律师事务所 王 良 湖南云天律师事务所 邓 恒 湖南天地人律师事务所 廖成科 湖南天地人律师事务所 朱艳春 湖南天地人律师事务所 谢 晖 湖南湘和律师事务所 张友友 湖南一星律师事务所 黎曜鋆 湖南开阳律师事务所 游超行 湖南开阳律师事务所 陈 艳 湖南融厦律师事务所 沈 鲸 湖南天润人合律师事务所 李小玲 湖南天润人合律师事务所 曾 铭 湖南唯楚律师事务所 吴 擎 湖南鹏通律师事务所 罗辉灿 湖南小千律师事务所 李 德 湖南金州律师事务所 金 灿 湖南金州律师事务所 鄢 婷 湖南金州律师事务所 凌 曼 湖南旷真律师事务所 张杨林 湖南中联方盛律师事务所 张 凝 湖南恒昌律师事务所 二、湘潭市: 蒋 新 湖南湘剑律师事务所 申君贵 湖南湘剑律师事务所 王 湘 湖南韶峰水泥集团有限公司律师事务部 三、怀化市: 舒敦铁 湖南江山律师事务所 周平安 湖南江山律师事务所 四、邵阳市: 孙珑艳 湖南东放明律师事务所 陈振华 湖南东放明律师事务所 苏 慧 湖南湘华源律师事务所 丁建平 湖南春风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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