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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市人民政府关于对开封市财政局进行表彰的通报


【颁发部门】 开封市政府

【发文字号】 汴政[2010]15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 2009年,市财政局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带来的不利影响,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战危机、保增长的决策部署,克服重重困难,圆满完成了全年财政收入目标任务。全市一般预算收入完成29.55亿元,为年预算的104.2%,增长13.1%,增幅高于全省平均水平1.5个百分点,居全省第6位。其中,市本级完成12.58亿元,为年预算的102.6%,增长13.8%,增幅居全省第4位。财政收入质量进一步提高,全市税收收入占一般预算收入的比重为71%,比上年提高2.2个百分点。全市重点支出及民生支出得到较好保障,收支结构进一步优化。为此,市政府决定对开封市财政局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开封市财政局发扬成绩,再接再厉,进一步加强财税征管工作,努力保持财政收入的持续、较快增长,不断提高对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保障能力,为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跨越式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O一O年一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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