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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辽源市大干三年全面推进乡村绿化美化建设工程竞赛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颁发部门】 辽源市政府

【发文字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各县、区人民政府,辽源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有关委、办、局,各有关直属机构,驻市各中省直有关单位: 《辽源市大干三年全面推进乡村绿化美化建设工程竞赛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〇年一月二十二日
辽源市大干三年全面推进乡村绿化美化建设工程竞赛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辽源市委、辽源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林业改革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辽发〔2010〕3号)精神,为切实做好此项工作,市政府决定在全市开展“大干三年,全面推进乡村绿化美化建设工程”竞赛活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市委五届四次全会提出的“山水林城”综合建设发展战略部署,以改善农村和农民生产生活环境,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目标,以加大政府投入,放宽相关政策,强化领导责任和部门服务为主要手段,科学规划,全面推进乡村绿化美化建设竞赛活动,使我市农村走上生产发展、生活宽裕、村容整洁、生态良好的发展道路。 二、任务目标 从2010年开始到2012年年底,集中利用三年时间在全市开展“大干三年,全面推进乡村绿化美化工程”竞赛活动,即“1520”工程建设竞赛活动,完成植树造林15万亩,人均植树20株,保存率达到95%以上,80%以上的村屯绿化覆盖率达到30%以上,基本形成村屯林围化、庭院林果化、道路林荫化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格局。重点在全市实施两大造林绿化工程: (一)村屯绿化美化工程。 全市80%以上的村屯绿化覆盖率要达到30%以上;乡镇政府所在地、村屯要建成10米宽以上的环村林;人均植树20株。村屯内绿化美化以灌木为主,乔灌结合,村屯内主要街路实现全覆盖,造满栽严,不留死角;环村林以乔木为主,常绿树种与落叶树种相结合;村(屯)旁(内)闲置土地要全部承包到户、到人,种植果树和速生杨等经济效益高的树种。做到一村一品,一屯一品,一街一品,高标准建设一批特色村、示范屯,在全市农村实现村屯林围化、庭院林果化。 (二)绿色通道工程。 公路绿化要以乔木为主,省级公路每侧要种植10米以上的绿化带,主要路段要种植50米以上的绿化带;县级以上公路每侧要种植5米以上的绿化带;“村村通”公路每侧要种植3米以上绿化带,做到“村村通”公路修到哪里绿化就到哪里,消灭光杆路,在全市农村实现道路林荫化。 三、重点工作 (一)广泛深入搞好宣传发动。 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积极响应市委、市政府号召,迅速组织召开本县区、本部门动员大会,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安排部署竞赛活动。各新闻媒体要适时开辟专题专栏,广泛宣传造林绿化的重大意义,宣传“绿色储蓄”和“百树养老”工程,使绿化美化政策真正达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让广大农民群众自觉参与到活动中。 (二)认真搞好规划设计。 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在2010年3月15日前完成各自的造林绿化三年总体规划和年度详细计划,明确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确保造林绿化工作有序进行。要优先安排公路沿线村屯的绿化美化,做好示范和带动作用。 (三)精心组织搞好竞赛活动。 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突出任务落实、地块落实、责任落实、资金落实、苗木落实等关键环节。积极搞好夏、秋季村屯整治工作,按照春造、夏补、秋备的造林方式,每年集中力量组织开展春季造林大会战,全力争先创优,比速度、比质量,比出干劲,赛出成效。 (四)严格标准搞好检查评比。 在竞赛活动过程中,市政府每年组织一次检查评比,并对检查结果进行通报,奖优罚劣。评比设优秀、达标和不合格三个档次。对在“1520”工程建设竞赛活动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市政府将予以表彰,并申报省、国家荣誉称号。同时,市政府将奖励在评比中获得优秀的县区奖金5万元,奖励评比中达标的县区奖金3万元。对在评比中不合格的县区、部门和单位将予以通报批评。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都要从实际出发,制定奖惩办法,有效开展竞赛活动,确保年度目标和三年总体目标任务的完成。 四、保障措施 (一)基础保障。 各县区政府要采取经济、行政、法律等综合手段,落实造林绿化用地。要组织专门力量对已发生的毁林开垦的林地进行一次彻底清查,限期全部还林,将清理的林地纳入造林绿化美化建设工程。市、县农委牵头,完成村屯整治和规划设计工作,相关部门完成卫生清理、病老树伐除和挖坑整地等各项准备工作。林业部门要组织落实好明春的绿化苗木,最大限度的提供多品种、高质量的绿化苗木。 (二)资金保障。 市发展改革委要积极向上申报新农村建设相关项目,争取资金;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进一步加大国家和省造林绿化项目资金争取力度,将村屯绿化和公路绿化纳入“三北”防护林建设工程项目,不得以任何理由不申报、不实施造林绿化工程项目;市、县两级财政要逐年加大造林绿化配套资金的投入,农业综合开发、扶贫开发、国土整理等政策性资金要重点向造林绿化倾斜。要建立多元投资机制,积极开展招商引资,广泛动员社会各界投资绿化美化事业。 (三)政策保障。 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放活经营权,落实处置权,保障收益权;进一步落实“谁造谁有、谁投入谁受益”的政策,鼓励发展非公有制林业,凡有能力的个人和集体,都可单独或合伙参与林业开发;对能够纳入省和国家的造林绿化项目,资金直补到人。要坚持“统一规划,树随地走,谁造谁有,适当补偿”的原则,推进绿色通道工程建设。 (四)质量保障。 要抓好乡土优质树种的繁育推广工作,提高林木适应性和生长质量;注重引进适生珍贵树种,提升城乡绿化景观品位;实行苗木政府采购制度,强化栽植、抚育等环节的质量监管;积极研发推广造林绿化先进实用技术,增强造林绿化科技支撑能力;大力发展林业生态产业,提高林业生产的质量效益。 (五)责任保障。 为巩固绿化美化村屯建设成果,市政府将在近期颁布《辽源市乡村绿化管护办法》,使乡村绿化管护有章可循。市、县两级政府部门要实行乡村绿化美化包保制度,市级相关部门实行帮扶制,每个部门帮扶1-3个村屯的绿化美化工程建设。县区政府各部门实行包保制,要将村屯绿化任务全部分解落实到包保部门,建立领导干部和部门包保责任制。部门包保不仅要包栽包活,还要包管护成林。乡镇政府要制定乡规民约,签定管护责任书,对每一条绿化带、每一棵树都要落实到户、到人,确保栽植成活率和成果的巩固。要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积极参与村屯绿化的创建行动,参与村屯绿化的管理和管护。 林业部门要按照“谁受益、谁管护”的原则,落实日常抚育、病虫害防治、森林防火等管护措施;要依法护林护绿,严厉打击乱砍滥伐等违法行为;要建立健全社会监管机制,形成爱林护绿的良好风尚。森林公安和林政稽查机构要认真履行职责,协助乡镇政府做好管护工作。 五、组织领导 为切实开展好此项活动,市政府决定成立辽源市“大干三年,全面推进乡村绿化美化建设工程”竞赛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王兆华市长 副组长马延峰副市长 成员张向明市林业局局长 刘建军市纪委副书记 闫亦贵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林树芬市教育局局长 林晓华市科技局副局长 肖向前市财政局副局长 解树义市人社局副局长 宋宝启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郭东波市环保局局长 宋占有市住建局副局长 杨建忠市公用局局长 李景军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陈洪泽市农委副主任 刘永军市水利局局长 姜元东市审计局副局长 赵广忠市广播电影电视局局长 胡振忠辽源日报社总编 李鹏飞团市委书记 赵淑芳市妇联主席 王晶辽源矿业集团生活服务公司经理 高伟市委督查室主任 葛力夫市政府督查室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在市林业局,办公室主任张向明(兼),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各县区也要成立相应组织机构,统筹安排部署造林绿化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好各种问题。 六、几点要求 (一)建立帮扶和包保责任制。 要层层落实市、县两级领导包片、乡镇领导包村、机关干部包点、各相关部门帮扶和包保工作责任体系,确保竞赛活动的各项工作得到全面落实。 (二)形成强有力的工作协调配合机制。 各有关部门和单位不仅要认真完成承担的造林绿化任务,更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全力支持配合搞好竞赛活动。国土资源部门要配合搞好绿化用地规划和征用工作;发展改革、财政、林业等部门要切实负起项目规划申报、争取资金的主要责任;农业、住建部门要配合做好新农村和小城镇的绿化工作;人社部门要把造林绿化工作纳入干部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评先选优的重要依据;监察、审计部门要全程参与,加强项目资金使用等方面的监督检查;市委、市政府督查室要跟踪督查,及时通报造林绿化进展情况。其他各部门也要结合工作实际,服从服务全市造林绿化工作大局。 (三)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浓厚氛围。 市、县区要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力量,积极参与“大干三年,全面推进乡村绿化美化建设工程”竞赛活动,激发全市人民绿化辽源、美化家园的干劲和热情,形成全市动员,全民动手,全社会参与的良好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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