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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省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颁发部门】 贵州省政府

【发文字号】 黔府办发[2010]6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各自治州、市人民政府,各地区行署,各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员变动情况,省人民政府决定对省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组成人员进行调整。经征求有关方面意见,现将调整后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辛维光 (副省长) 副组长:吴 跃 (省政府副秘书长) 朱立军 (省国土资源厅厅长) 成 员:赵震海 (省国土资源厅总工程师) 付 京 (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李保芳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党组成员) 赵 翔 (省公安厅副厅长) 杨小鲁 (省监察厅副厅长) 王先耕 (省财政厅副厅长) 姜 平 (省环境保护厅副厅长) 余文春 (省商务厅副厅长) 丁 琨 (省工商局副局长) 马 炼 (省安全监管局总工程师) 胡世延 (省能源局总工程师)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国土资源厅,赵震海兼任办公室主任。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年一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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