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交通运输厅、省财政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冀交公〔2010〕346号文收悉。省政府同意京新公路土木至胶泥湾段高速公路建成后,设置沙城西、涿鹿北、下花园西3处互通立交匝道收费站,收取机动车辆通行费,以偿还建设债务。自收费之日起,收费年限为15年。
二○一○年六月三十日
省交通运输厅、省财政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冀交公〔2010〕346号文收悉。省政府同意京新公路土木至胶泥湾段高速公路建成后,设置沙城西、涿鹿北、下花园西3处互通立交匝道收费站,收取机动车辆通行费,以偿还建设债务。自收费之日起,收费年限为1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