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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杭州市轨道交通机电设备进口工作协调小组的通知


【颁发部门】 杭州市政府

【发文字号】 杭政办函[2010]208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加快推进我市轨道交通建设,市政府决定,成立杭州市轨道交通机电设备进口工作协调小组。现将协调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长:佟桂莉 副组长:董祖德(市政府) 孙路明(杭州海关) 刘志研(浙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邵剑明(市地铁集团) 成员:孙专(市发改委) 石连忠(市财政局) 李强煜(市外经贸局) 王力兵(市打私与口岸办) 邬文虎(市地铁集团) 曹定龙(杭州海关) 陶柏成(杭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地铁集团),邵剑明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一○年六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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