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交通局、矿区交通局、厅属各有关单位: 2010年春运将于1月30日开始,3月10日结束,共计40天。为认真做好2010年春运工作,确保广大旅客安全便捷出行,保障各种生产生活物资运输畅通,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认真做好2010年春运工作的通知》(发改运行[2009]3338号)和国家交通运输部《关于认真做好2010年道路水路春运工作的通知》(交运发[2010]35号)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立指挥协调体系,强化组织领导保障 春运工作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是交通运输行业每年开局工作的头等大事。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春运工作,中办、国办就2010年春运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国家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据预测,今年春运期间全省道路旅客运输量约为2214万人,同比增长7%;水路旅客运输量约为37万人,同比增长4%。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要科学分析2010年春运工作的新情况、新特点,准确把握春运期间客货运输的基本规律,按照“和谐有序、安全为先、科学组织、优质便捷”的春运指导原则,切实做好动员、准备和安排部署。 为加强对全省道路、水路、民航春运工作的组织领导,厅成立了以杨咏中厅长为组长的春运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1),统一指挥协调春运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春运办公室(设在省运管局),负责春运日常工作。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道路和水路运输管理机构、高等级公路运营管理机构、公路路政和养护管理部门也要成立由主要领导同志负责的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完善并落实值班、信息报送、运输组织、安全监管、应急保障等制度和措施,全力做到组织到位、措施到位、服务到位、保障到位。各级领导要深入基层,检查春运各项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发现解决运输生产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要关心工作在春运一线干部职工的生活,千方百计解决职工生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努力克服困难,调动积极因素,打好春运这场“硬仗”。 省机场投资管理公司要按照国家民航局春运工作安排,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制,加强与空管、航空公司、机场、服务保障公司的协调,密切关注天气和航班运行情况,协调航空公司合理安排运力,确保客运顺畅和节日重要物资运输。 城市公共交通春运工作按照城市人民政府的要求组织实施。 二、科学调配,提高运输保障能力 春运期间,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道路和水路运输管理机构要进一步加强运输组织,指导和督促运输企业做好运力储备,全力避免发生旅客大规模滞留现象。一是深入调查和研究客流特点,严密关注旅客流量、流向、流时,特别是要针对节前和节后不同地区、不同时段、不同旅客的运输需求,科学制定应对正常客流和高峰客流的运输方案,强化现场调度指挥,根据客流变化,科学、合理和适时调配运力,调整班次密度,尽量满足旅客出行需要。必要时可抽调企事业单位的非营运客车参加省内中短途客运,持当地县级以上运管机构出具的证明(式样见附件2)运行,但必须保证车辆技术状况和驾驶人员符合规定条件,并事先对驾驶人员进行必要的运输安全和客运业务培训。二是要加强与铁路、民航等运输部门的协作和信息交流,做好衔接和配合。三是结合厂矿、企业、大专院校客流特点,积极办理包车业务,及时疏运团体旅客。对客流量比较集中的线路,适时增开包车或加班车,确保运力充足、调配合理。四是进一步强化农村运输组织,保障农村、山区和边远地区广大农民群众节日期间返乡团聚、探亲访友的出行需求和农村庙会、赶集和其它大型集会的运力保障。五是对进出广东客运车辆继续实行《进出广东春运证》制度,《进出广东春运证》由省运管局统一印制发放。六是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城市公交、出租汽车的组织调度,加强城市公共交通在车站、机场、码头(港口)等客运枢纽的衔接疏运工作,做好道路客运与城市公交的有机衔接,确保公交、出租市场规范、稳定运营,方便城镇居民出行。七是本着“统筹兼顾、合理安排”的原则,畅通“绿色通道”,组织好电煤、成品油、节日应市商品等重点物资和生活物资的运输,确保市场供应平稳有序。八是各港口、渡口和船闸部门要保证客船优先靠泊、过渡和过闸,确保班轮正班正点运行。 三、强化监管,确保春运安全 确保安全是春运工作的首要任务。进入冬季以来,全国和我省冰雪天气频发,运输安全生产形势十分严峻。各单位和广大运输经营者要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把运输安全生产作为春运的重中之重,强化监督检查,明确安全责任,落实具体措施,确保春运安全。一是加强营运车(船)安全管理,集中力量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安全隐患排查,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春运前要对参加春运的车(船)等运输设施进行全面安全检查,为符合安全要求的客车核发“甘肃省2010年春运合格证”(见附件3、附件4)。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严禁不符合安全条件的运输车辆、船只和相关设施投入运营。春运中,要加强对运输工具和设施的检查,确保其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要做好车站、码头、渡口、道口、隧道的安全防范工作。二是加强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将安全生产情况与线路许可、等级评定、站级核定、质量信誉考核相结合,进一步靠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三是加强运输从业人员管理,严格审查从业资格,严禁无从业资格证的人员参加春运;加强对司乘人员、经营者的安全教育,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加大处罚力度,防范超载、超速、疲劳驾驶等违法违章行为。长途班线经营者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足额配备驾驶人员,认真落实运行休息制度,严禁驾驶人员带病开车。四是加强客运站源头管理。严格落实车辆安全例检、危险品查堵、出站检查等安全管理制度,汽车客运站要切实做到“三不进站、五不出站”。要指定专人,充分利用危险品检测仪等设施设备,加强对危险品的查堵工作,司乘人员要提高警惕,强化运行途中危险品查堵工作,严禁旅客携带易燃、易爆和其它危险品乘坐车船。客运码头严格使用大型安检仪,加强对危险品的检查,严禁“三品”进站上车上船。五是加强运营动态监控,督促运输企业、车站充分利用GPS系统、视频监控系统等科技手段,对车辆、车站实施全天候、全过程动态监控。所有安装GPS和视频监控系统的企业、车站、车辆,必须确保设备正常使用,对私自、无故拆除和停用的,一经查实,要严肃处理。六是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道路运输管理规定,加大对违反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和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处罚力度,情节严重的,要列入“黑名单”,通报批评,公开曝光,直至取消营运资格。七是加强水上安全管理。海事部门要严格执法,强化现场监管,加大对“四客一危”船舶的监督检查力度,加强渡口渡船安全管理,严厉打击船舶超载、非客运船舶非法载客等违法行为,及时发现并纠正各种安全隐患。港航公安部门要采取有力措施维护站、船治安秩序。 四、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公路安全畅通 针对今年冬季冰雪天气相对频繁的现实情况,各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和相关单位,要提前研究部署,制定保障公路安全畅通的方案和工作措施,确保公路安全畅通。一是加强对公路的巡查和维护,保障公路完好。在进行公路维护时,要合理制定施工方案,设立明显标志,引导车辆畅通通行。二是春运期间,车流量大,自驾车出行量很大。各级公路运营管理机构要高度重视,督促公路收费站搞好服务工作,根据交通流量及时增开收费通道,增加收费人员,防止因收费站服务跟不上,引发交通拥堵。三是公路、路政、高等级公路运营部门要做好应对冰雪灾害、道路拥堵的应急准备工作,完善公路保畅应急预案,储备充足的设备和材料,有效应对各种恶劣天气,发生雨、雪、雾天气要及时向社会公布相关信息,提醒驾驶人员减速慢行,撒播防滑材料,保障车辆安全通行,把恶劣天气的影响降到最低程度。要加强部门协作,建立路政、运输、交警等多部门协同工作机制,进一步做好“抗冰雪、保畅通”工作,全力保障冰雪天气交通运输的安全与畅通。 五、加强市场监管,提高服务水平 各级交通运输管理机构要进一步加大市场监管力度,规范运输市场秩序,严厉打击道路客运市场非法营运行为,切实保障春运工作正常有序开展。一是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全力开展道路客运市场秩序专项治理行动。要整治客运市场经营秩序,重点查处“黑车”、不按线路和站点行驶、倒客、甩客、随意涨价、粗暴待客、非法垄断等八种违法违规行为。要整治汽车客运站经营行为,重点查处接纳无证和不合格的车辆进站、乱收费、乱罚款和违法扣证、扣牌、扣车等问题。要整治客运企业安全管理工作,重点检查企业执行客运车辆二级维护制度、安检合格报班制度、驾驶员和乘务员从业资格证检查制度的情况,落实出站车辆登记和驾驶员酒精检测制度。二是规范执法行为,加强执法人员教育,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和执法水平,严明执法纪律,确保执法文明规范,严禁乱设卡、乱罚款、乱收费,严格禁止有利益驱动倾向、专门针对外地车辆的处罚行为。三是加强价格管理。各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要积极配合物价部门,贯彻落实《汽车运价规则》和《道路运输价格管理规定》,督促客运企业认真执行票价政策,做好明码标价,维护广大旅客合法权益。同时,要向广大旅客积极宣传新的运价管理机制,防止出现票价纠纷。四是倡导文明服务,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优质服务竞赛活动,采取多种措施为旅客提供人性化服务,帮助老、弱、病、残、孕旅客解决旅途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保持站容站貌和车(船)容车(船)貌整洁,定期洗换座(卧)具,按规定配齐和使用各项服务设备,营造良好的出行环境。五是加强社会监督,畅通投诉渠道,设立并向社会公布投诉电话,及时处理社会投诉。 六、完善预案,做好应急准备 为有效应对春运突发事件及特殊情况,降低事件造成的危害和影响,确保春运顺利完成,各级各有关单位要制定并完善春运各类应急预案,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要根据事件发生的原因、规模和影响程度,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预案,做到反应快速、应对准确、处置果断,合理有效地控制事态发展,并尽快恢复交通运输正常秩序。特殊情况下,经批准启动应急预案后,使用《春运期间应急运输通行证》。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和运输企业要进一步落实应急保障运力,做好应对各种突发事件的运输准备工作,在发生旅客大规模滞留等突发事件,要全力做好应急运输保障工作。要高度关注行业稳定工作,及时掌握行业动向,出现不稳定苗头要及时向当地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排查和消除不稳定苗头,对发现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及时解决,特别是要加强城市公交和出租汽车行业稳定,为人民群众欢度春节和全省、全国“两会”召开创造安全、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要做好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严防病毒通过运输工具传播。 七、加强春运值班、信息报送和宣传工作 各单位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设立并向社会公布值班电话,加强一线值班力量,值班人员要恪尽职守,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春运统计和信息报送工作,指定专人负责,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内容,及时、准确报送各项统计信息。春运期间,各市(州)道路、水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在每日上午8时30分前将前一天的《2010年春运道路旅客运输统计表》、《2010年春运水路旅客运输统计表》(见附件5、6)报厅春运办公室。兰州汽车东站、酒泉汽车站(交通运输部确定的百城百站信息联系站)应在每天上午9:00前向交通运输部报送前一天0:00至24:00的道路客运动态信息,同时抄报厅春运办,严禁不报或漏报。道路客运企业发生的道路交通安全事故,要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运输行车事故报告和统计工作的通知》(交公路发[2007]264号)的规定,以事故快报的形式及时上报,不得迟报、漏报,更不得隐瞒不报。 各级各有关单位要加强春运宣传工作,成立春运宣传小组,负责辖区春运宣传报道。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积极配合宣传部门和新闻单位,重点宣传春运动态、班次信息、运输组织情况等,对在春运工作中涌现出的模范人物和感人事迹,要认真总结,及时报送厅春运办公室。各市(州)运管局(处)和水运管理部门应将当天的春运情况特别是有代表性的工作以春运宣传信息形式,于16:30前将电子版上报厅春运办公室,每10天上报一份春运宣传短片(3分钟以上,每份宣传短片附100字左右的文字说明)。 对春运期间不按要求上报春运宣传信息、统计数据、事故快报的,值班期间存在脱班的单位,春运结束后,将在全省通报批评。由于信息不畅,造成不良影响的,要追究单位和相关人员责任。 各级各有关单位应于元月25日前将值班安排、值班电话和信息宣传人员及手机号上报厅春运办公室。 (春运办电话传真随文发布) 二○一○年一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