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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农业机械管理局关于开展阳光工程农机培训检查督导工作的通知


【颁发部门】 甘肃省农业机械管理局

【发文字号】 甘农机科函[2010]3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各市州农机(农牧)局: 根据农业部农机化司《关于开展阳光工程农机培训检查督导工作的通知》要求,部农机化司将于1月至2月间对我省阳光工程农机培训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督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和调研内容 重点检查各地阳光工程农机培训的落实情况,包括方案制定、培训条件、师资力量、管理工作、培训质量和学员满意情况等。同时对各地开展阳光工程农机培训的需求、遇到的问题及改进措施等情况进行专题调研。 二、检查方式 这次检查采取全面自查和集中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市州对本地阳光工程农机培训工作进行自查,对承担培训任务的机构进行抽查,抽查学员的总数不低于培训人数的5%。抽查采取电话访问或走访的方式进行,主要了解其培训情况、补助情况、对阳光工程知晓情况等。 三、有关要求 请各地将自查情况认真总结,并形成总结报告、情况统计表,于2010年3月5日前报省局科教办。 联系人:石瑛 电话:8419960―817 邮箱: Shiton@126.com 附表:市(州)阳光工程农机培训情况统计表

甘肃省农业机械管理局 二○一○年元月十九日
附表: 市(州)阳光工程农机培训情况统计表 培训种类 2009年实际培训(人) 2010年需求(人) 农机使用     农机维修     其他农机培训     合计     备注 补助标准(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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