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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表彰2009年度环保目标责任制考核获奖单位的决定


【颁发部门】 湖北省环境保护厅

【发文字号】 鄂环发[2010]1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环保局: 2009年,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全省环保事业发展进入新阶段,重点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体制机制创新取得新成果,环保执法环境明显改善,全社会环保意识显著增强,环境质量全面好转、持续改善。各级环保部门干部职工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扎实推进环保目标责任制,自我加压、忘我工作、牺牲奉献,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实现了环保工作的全面发展与整体进步。为了勉励先进,进一步调动各地环保部门的工作积极性,推动我省环保工作再上新台阶,经各地自查、省环保厅检查组实地考核,厅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对在目标责任制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的武汉市环保局等9个市环保局分别授予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对恩施州环保局等8个市、州、林区环保局授予工作创新进步奖,并对获奖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给予奖励。 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发扬成绩,再接再厉,继续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推进污染减排工作,严格环境执法,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切实解决好危害群众利益的突出环境问题,把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为服务“两圈一带”建设,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大力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部署作出新的贡献!

二〇一〇年一月十九日
湖北省环保目标责任制考核获奖单位名单 一等奖: 武汉市环境保护局 宜昌市环境保护局 二等奖: 荆门市环境保护局 黄石市环境保护局 荆州市环境保护局 三等奖: 随州市环境保护局 黄冈市环境保护局 咸宁市环境保护局 潜江市环境保护局 工作创新进步奖: 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环境保护局 襄樊市环境保护局 孝感市环境保护局 鄂州市环境保护局 十堰市环境保护局 仙桃市环境保护局 神农架林区环境保护局 天门市环境保护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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