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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辽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奖励2009年度落实全市消防工作责任状合格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颁发部门】 通辽市政府

【发文字号】 通政字[2010]6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2009年,全市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全面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和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狠抓城镇公共消防设施和消防规划建设,大力开展社会消防安全培训和消防宣传教育,群众消防安全意识进一步增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消防队(站)和消防装备建设、火灾隐患整改及消防经费投入都取得了长足进步。社会消防安全环境日益改善,实现了全市火灾形势稳定的目标。为鼓励先进、巩固成果、发扬成绩,根据2009年消防工作责任状考核验收结果,市政府决定对科尔沁区政府等9个完成责任状合格单位给予表彰和物质奖励;对市财政局等20个完成责任状合格单位给予表彰;对在2009年落实全市消防工作责任状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孙爱平等36名先进个人给予表彰和物质奖励。 希望受到表彰奖励的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不断取得新的进步。希望全市各级政府和各部门、单位要以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为榜样,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坚决杜绝重、特大火灾和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为全市的经济建设及人民群众的安居乐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此决定。 附件:1、2009年落实全市消防工作责任状合格单位名单 2、2009年落实全市消防工作责任状先进个人名单

二O一O年一月十九日
附件1: 2009年落实全市消防工作责任状合格单位名单 科尔沁区人民政府 霍林郭勒市人民政府 开鲁县人民政府 扎鲁特旗人民政府 科左后旗人民政府 通辽开发区管委会 科左中旗人民政府 奈曼旗人民政府 库伦旗人民政府 通辽市财政局 通辽市安监局 通辽市工商局 通辽市建设局 通辽市规划局 通辽市文化局 通辽市教育局 通辽市水务局 科尔沁区教体局 科尔沁区财政局 金叶广场有限责任公司 通辽市发电总厂 通辽天蒙羊绒公司 扎鲁特旗教体局 库伦旗教体局 奈曼旗科瑞特化工有限公司 内蒙古中油霍煤石油有限责任公司 科左后旗金宝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石油内蒙古通辽开鲁县销售分公司 中国石油内蒙古通辽科左中旗销售分公司 附件2: 2009年落实全市消防工作责任状先进个人名单 孙爱平 通辽市政府副秘书长 梁宝军 通辽市公安局副局长 包明哲 通辽市政府督查室主任 李德华 通辽市委督查室主任 李奎 科尔沁区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 卢俊强 库伦旗政府副旗长 韩晓峰 扎鲁特旗政府副旗长 韩涛 科左后旗政府副旗长 孙家瑞 通辽市公安局辽河支队副支队长 李茂运 奈曼旗公安局副局长 郝凤琪 霍林郭勒市公安局政委 刘君杰 科左中旗公安局副局长 王宗阳 开鲁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人防办主任 孟繁和 通辽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行政科副科长 吴迎春 通辽电视台新闻中心主任 张伯东 内蒙电视台驻通辽记者站站长 郝曦晖 通辽日报社记者 尤均 科尔沁都市报记者 罗锐 通辽人民广播电台记者 程开义 通辽新世纪酒店总经理 王云海 通辽市百货大楼副经理 徐坤 通辽市乾坤烟花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刘宝平 中国石油内蒙古通辽扎鲁特旗销售分公司经理 纪灿瑞 通辽市粮食局物资供销经理部加油站经理 刘文 霍煤鸿骏铝电公司安全部经理 刘亚山 奈曼旗科瑞特化工有限公司总经理 王立辉 金叶广场有限责任公司保安部经理 郭丽华 萨丁岛KTV经理 孙百顺 通辽市医院保卫科科长 曹文森 中国石油内蒙古通辽销售分公司经理 孟庆刚 梅花味精有限责任公司安保处处长 孙民 科尔沁区永清派出所副所长 齐爱民 通辽市自来水公司抢修队队长 刘晓光 中国石油内蒙古通辽科左后旗销售分公司经理 李子龙 库伦旗教体局安全股股长 李玉贤 科左中旗达尔罕宾馆副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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