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省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报保险兼业代理人代理资格的请示》(贵阳光产险〔2009〕20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核准你公司代为申报的“六盘水正宇汽车贸易有限公司”的保险兼业代理资格(见附件1)。 二、不予核准你公司代为申报的“贵州景元投资有限公司”等5家单位的保险兼业代理资格(见附件2)。 三、你公司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与《保险兼业代理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加强保险兼业代理业务的管理,并提示保险兼业代理单位及时到工商部门办理相关变更登记手续。 附件:1、核准资格的保险兼业代理单位名单 2、不予核准保险兼业代理资格的单位名单
二○一○年一月十九日
附件一:
核准资格的保险兼业代理单位名单
序号
单位名称
兼业代理许可证编号
代理险种
1
六盘水正宇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52020069272924800
机动车辆险
附件二:
不予核准保险兼业代理资格的单位名单
序号
单位名称
不予核准原因
1
贵州景元投资有限公司
无同经营主业直接相关的一定规模的保险代理业务来源
2
黔南州万胜车辆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无同经营主业直接相关的一定规模的保险代理业务来源
3
贵州凤冈顺风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已取得兼业代理资格,不予重新核准
4
黔西县235汽车配件经营部
无同经营主业直接相关的一定规模的保险代理业务来源
5
坤凌汽车配件经营部
无同经营主业直接相关的一定规模的保险代理业务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