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山西分公司: 你分公司《关于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晋城中心支公司(筹)开业验收的请示》(太平财晋发〔2009〕6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核准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晋城中心支公司开业。 二、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晋城中心支公司的业务经营区域和业务经营范围由上级公司授权决定。 三、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晋城中心支公司地址为:晋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兰花路315号山西华洋工贸有限公司4层。 四、中心支公司应依法经营,并执行中国保监会的有关政策。
二〇一〇年一月十八日
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山西分公司: 你分公司《关于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晋城中心支公司(筹)开业验收的请示》(太平财晋发〔2009〕6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核准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晋城中心支公司开业。 二、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晋城中心支公司的业务经营区域和业务经营范围由上级公司授权决定。 三、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晋城中心支公司地址为:晋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兰花路315号山西华洋工贸有限公司4层。 四、中心支公司应依法经营,并执行中国保监会的有关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