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邦网—法律法规查看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山西监管局关于阎晓伟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批复


【颁发部门】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山西监管局

【发文字号】 晋保监寿[2010]11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失效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西分公司: 你分公司《关于对阎晓伟同志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审核的请示》(晋太保寿〔2009〕103号)收悉。经审核,阎晓伟符合《保险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核准其保险公司中心支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 你分公司应在正式任命阎晓伟为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长治中心支公司总经理助理之日起10日内,将职务任命及职责分工的决定向我局报告。

二〇一〇年一月十八日

相关阅读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