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教育局: 根据《教育部财务司 财政部教科文司关于编报〈2009年全国教育经费统计报表〉的通知》(教财司函[2009]232号)有关要求,我省定于2010年2月2日至2月8日召开2009年度全省教育经费统计汇总工作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1.全省2009年度教育经费统计报表汇总; 2.编写2009年度教育经费统计分析报告。 二、统计报表要求: 1.为保证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请各地在统计汇总工作中,严格按照教财司函[2009]232号文件要求,认真做好数据审核和校验工作,加强与财政部门的沟通和对数据的核对工作,力求真实、全面、准确,避免遗漏或重复填报; 2.各级各类学校学生数和机构数要同教育事业统计进行核对。如数据差异较大,应分析查找原因,并加注说明,尤其是中等职业学校及民办普通高校不要遗漏; 3.预算内教育经费拨款和教育费附加数据由教育行政部门和财政部门共同核对,如数据有差异,应分析查找原因,并加注说明,但不得因此延误汇总上报。统计报表由教育、财政部门共同上报; 4.2010年春季农村学校公用经费2009年度只做收入,不做支出,并在分析报告中单独说明; 5.中等职业学校以学校为单位填报; 6.普通中小学附设的学前班(幼儿班)按幼儿园的填报方式单独填报,机构数填0; 7.党校、社会主义学院、行政学院和会计学院在填报教财基2表中的“学生数”指标时只填报学习和培训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学员数,一年以内的短期培训学员数在补充资料“一年以下培训人数”指标中填报; 8.请各市、州参会人员届时携带全套基层报表、综合报表、分析报表、数据优盘(原表上报至优盘,包括本地代码库和学校代码库)以及有关分析材料参加会议; 9.所有纸质报表必须用A4纸打印,并加盖教育、财政部门公章。 三、请各市、州对教育经费统计数据进行分析,认真撰写统计分析报告,报告内容主要包括: 1.教育经费投入的总体情况以及与上年相比的增减情况和原因; 2.教育经费投入方面的政策措施和经验; 3.“三个增长”及“两个比例”的详细情况及增减的原因; 4.各级各类学校债务情况; 5.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资助情况; 6.各级各类学校杂费或学费的收取情况; 7.政府对民办学校的投入情况; 8.2010年春季农村学校公用经费的收支情况。 四、参会人员: 各市、州教育局具体负责教育经费统计的工作人员1名。 五、报到时间及地点: 1.报到时间:2010年2月2日; 2.报到地点:兰州八一宾馆。 六、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 系 人:卢苇 联系电话:0931-8881945